投资于另类资产涉及比传统投资更高的风险,仅适合成熟的投资者。另类投资涉及比传统投资更大的风险,不应被视为完整的投资 计划。另类投资不能节税,投资者应在投资之前向其税务顾问咨询。另类投资的费用高于传统投资,而且杠杆可能很高,会用到投 机性投资技巧,因而会放大可能的投资损益。投资价值可升亦可跌,投资者可能无法收回投入资金。
房地产、对冲基金和其他私募投资不一定适合所有个别投资者,可能含有巨大风险,也可能会按照高于或低于原始投资金额的价格 被出售或赎回。私募投资仅可在提供更全面阐述了潜在风险的发售备忘录后发行。不能保证能够实现任何投资产品所述的投资目标。 对冲基金(或对冲基金的基金):往往开展杠杆等投机性投资行为,可能增大投资亏损风险;流动性可能极差;不必向投资者提供 定期定价或估值资讯;可能涉及复杂税务结构,以及延迟提供重要税务资讯;没有共同基金的监管要求;往往收取高额费用。此外, 在对冲基金的管理及/或运作中,可能存在数量不等的利益冲突。
基准释义
所有指数表现信息均来自第三方,不应视为完整或准确而加以依赖。指数并非可供购买的投资产品。指数未经管理,一 般没有计算收费或费用因素。此外,虽然部分另类投资指数可以为另类投资行业或特定另类投资策略的一般表现提供有 用指标,但是所有另类投资指数均受限其挑选、估值、存续状况及准入偏向,且与其专属计算方法有关的透明度不足影 响。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世界指数: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世界指数是一个按自由流通股数调整后的市值指数,旨在衡量全球 发达市场的股市表现。(资料来源: MSCI Barra)
MSCI欧洲指数:MSCI欧洲指数追踪欧洲15个发达市场国家/地区的中盘股和大盘股表现*。该指数有448只成分股, 涵盖欧洲发达市场股票范围中约85%的自由流通量调整市值。(资料来源:MSCI Barra)
MSCI日本指数:MSCI日本指数旨在衡量日本市场大中盘股票的表现。该指数包含318只成份股,涵盖日本约85%的自 流通股调整后市值。(资料来源:MSCI Barra)
标准普尔500指数:标准普尔500指数被广泛认为是衡量美国股市表现的最佳单一指标,成分股包括在美国经济的领先 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500间领先公司。尽管标准普尔500指数专注于市场中的大盘股,但其成分股市值占美国股票总市 值达75%,同样是整体市场的理想代表。(资料来源:标准普尔)
欧洲斯托克600指数:欧洲斯托克600指数代表欧洲地区17国家的大、中、小型市值公司
日经225指数:日经225指数是一个价格加权股票指数,由东京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的225只股票组成。
纳斯达克指数: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是一项股票指数,按市值反映所有纳斯达克上市股票的整体表现。
法国 CAC 40指数:一支普通股广义指数,由在巴黎证券交易所官方名单的远期板块中列出的100家市值最大的公司中 的40家组成。
德意志银行德国股票指数 (DAX) : DAX指数是一只德国蓝筹股市场指数,追踪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40家最大 公司的表现。
MSCI新兴市场:MSCI新兴市场指数包括23个国家,代表全球市场10%的市值。该指数提供了多个地区、市场板块/ 规模,涵盖了23国家各自约85%自由流通股调整后的市值。(资料来源:MSCI)
巴克莱全球综合债券指数:巴克莱全球综合债券指数是一项未经管理指数,由其他多个巴克莱指数组成,用来衡量全球 各个地区固定收益产品的表现。 (资料来源:巴克莱)
巴克莱全球企业高收益债券指数:巴克莱全球企业高收益债券指数衡量美元计价的高收益固定利率企业债券市场表现。 如果穆迪、惠誉及标准普尔给予的评级中值为Ba1/BB+/BB+或以下,则债券会分类列为高收益债券。该指数已剔除根 据巴克莱新兴市场国家定义具有新兴市场国家风险的发行人发行的债。 (资料来源:巴克莱)
巴克莱全球投资级债券指数:巴克莱全球投资级债券指数衡量投资级、固定利率的应税企业债券市场表现。该指数包含 由工业、公用事业及金融发行人公开发行的美元计价债券。(资料来源:巴克莱)
HFRX全球对冲基金指数: HFRX全球对冲基金指数旨在代表对冲基金市场的整体组成。该指数包含全部合资格的对冲 基金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可转换套利、困境套利、股票对冲、股票市场中性、事件驱动、宏观、合并套利及相对价值套 利策略。有关策略是根据对冲基金行业内的资产分布按资产加权计算。指数回报已扣除费用。指数表现每隔180天报告 一次,因此近期表现数字为粗略估计。(资料来源: HFR )
主要风险
本文件仅供一般说明之用,可能告知您JPMorgan Chase & Co.(「摩根大通」)旗下的私人银行业务提供的若干产品及服务。文中所述产品及服务,以及有关费用、收费及利率均可根据适用的账户协议而可能有变,并可视乎不同地域分布而有所不同。所有产品和服务不一定可在所有地区提供。如果您是残障人士并需取得额外支持以查阅本文件,请联系您的摩根大通团队或向我们发送电邮寻求协助(电邮地址: accessibility.support@jpmorgan.com )。请参阅所有重要信息。
一般风险及考虑因素
本文件讨论的观点、策略或产品未必适合所有客户,可能面临投资风险。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过往表现并非未来表现的可靠指标。资产配置/多元化不保证录得盈利或免招损失。本文件所提供的资料不拟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唯一依据。投资者务须审慎考虑本文件讨论的有关服务、产品、资产类别(例如股票、固定收益、另类投资或大宗商品等)或策略是否适合其个人需要,并须于作出投资决定前考虑与投资服务、产品或策略有关的目标、风险、费用及支出。请与您的摩根大通团队联络以索取这些资料及其他更详细信息,当中包括您的目标/情况的讨论。
非依赖性
本公司相信,本文件载列的资料均属可靠;然而,摩根大通不会就本文件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就使用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引致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无论直接或间接)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不会就本文件的任何计算、图谱、表格、图表或评论作出陈述或保证,本文件的计算、图谱、表格、图表或评论仅供说明/参考用途。本文件表达的观点、意见、预测及投资策略,均为本公司按目前市场状况作出的判断;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摩根大通概无责任于有关资料更改时更新本文件的资料。本文件表达的观点、意见、预测及投资策略可能与摩根大通的其他领域、就其他目的或其他内容所表达的观点不同。本文件不应视为研究报告看待。任何预测的表现和风险仅以引述的模拟例子为基础,且实际表现及风险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前瞻性的陈述不应视为对未来事件的保证或预测。
本文件的所有内容不构成任何对您或对第三方的谨慎责任或与您或与第三方的咨询关系。本文件的内容不构成摩根大通及/或其代表或雇员的要约、邀约、建议或咨询(不论财务、会计、法律、税务或其他方面),不论内容是否按照您的要求提供。摩根大通及其关联公司与雇员不提供税务、法律或会计意见。您应在作出任何财务交易前咨询您的独立税务、法律或会计顾问。
关于您的投资及潜在利益冲突
在摩根大通银行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合称「摩根大通」)管理客户投资组合的活动中,每当其有实际或被认为的经济或其他动机按有利于摩根大通的方式行事时,就可能产生利益冲突。例如,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如果您的账户允许该等活动):(1)摩根大通投资于摩根大通银行或摩根大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附属机构发行或管理的共同基金、结构性产品、单独管理账户或对冲基金等投资产品时;(2)摩根大通旗下实体从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摩根大通结算公司等附属机构获取交易执行、交易结算等服务时;(3)摩根大通由于为客户账户购买投资产品而收取付款时;或者(4)摩根大通针对就客户投资组合买入的投资产品所提供的服务(服务包括股东服务、记录或托管等等)收取付款时。摩根大通与其他客户的关系或当摩根大通为其自身行事时,也有可能引起其他冲突。
投资策略是从摩根大通及业内第三方资产管理人处挑选的,它们必须经过我们的管理人研究团队的审批流程。为了实现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我们的投资组合建构团队从这些策略中挑选那些我们认为最适合我们的资产配置目标和前瞻性观点的策略。
一般来说,我们优先选择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以现金和优质固定收益等策略为例,在遵守适用法律及受制于账户具体考虑事项的前提下,我们预计由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占比较高(事实上可高达百分之百)。
虽然我们的内部管理策略通常高度符合我们的前瞻性观点,以及我们对同一机构的投资流程、风险和合规理念的熟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内部管理的策略被纳入组合时,摩根大通集团收到的整体费用会更高。因此,对于若干投资组合我们提供不包括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的选择(除现金及流动性产品外)。
法律实体、品牌及监管信息
在美国,银行存款账户及相关服务(例如支票、储蓄及银行贷款)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摩根大通银行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
在美国,投资产品(可能包括银行管理账户及托管)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关联公司(合称「摩根大通银行」)作为其一部分信托及委托服务而提供。其他投资产品及服务(例如证券经纪及咨询账户)乃由摩根大通证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摩根大通证券」)提供。摩根大通证券是金融业监管局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的成员。保险产品是透过Chase Insurance Agency, Inc(「CIA」)支付。CIA乃一家持牌保险机构,以Chase Insurance Agency Services, Inc.的名称在佛罗里达州经营业务。摩根大通银行、摩根大通证券及CIA均为受JPMorgan Chase & Co.共同控制的关联公司。产品不一定于美国所有州份提供。
在德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J.P. Morgan SE)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Taunustor 1 (TaunusTurm), 60310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am Mai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简称为「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在卢森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卢森堡分行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European Bank and Business Centre, 6 route de Treves, L-2633, Senningerberg, Luxembourg,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卢森堡分行同时须受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监管,注册编号为R.C.S Luxembourg B255938。在英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伦敦分行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25 Bank Street,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5JP,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伦敦分行同时须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以及英国审慎监管局监管。在西班牙,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Sucursal en España(马德里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Paseo de la Castellana, 31, 28046 Madrid, Spai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马德里分行同时须受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omisión Nacional de Valores,简称「CNMV」)监管,并已于西班牙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1567。在意大利,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米兰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Via Cordusio, n.3, Milan 20123, Italy,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米兰分行同时须受意大利央行及意大利全国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简称为「CONSOB」)监管,并已于意大利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8076,其米兰商会注册编号为REA MI 2536325。在荷兰,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World Trade Centre, Tower B, Strawinskylaan 1135, 1077 X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同时须受荷兰银行(DNB)和荷兰金融市场监管局(AFM)监管,并于荷兰商会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其注册编号为72610220。在丹麦,本文件是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国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属公司)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Kalvebod Brygge 39-41, 1560 København V, Denmark,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国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属公司)同时须受丹麦金融监管局(Finanstilsynet)监管,并于丹麦金融监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编号为29010。在瑞典,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斯德哥尔摩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Hamngatan 15, Stockholm, 11147, Swede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同时须受瑞典金融监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监管,并于瑞典金融监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在法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银行巴黎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14,Place Vendome, Paris 75001, France,在巴黎商业法院注册处的注册编号为712 041 334 ,已获法国银行业监察委员会(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esolution (ACPR)) 批准,并受ACPR及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 (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 监管。在瑞士,本文件由J.P. Morgan (Suisse) S.A.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rue du Rhône, 35, 1204, Geneva, Switzerland,作为瑞士一家银行及证券交易商,在瑞士由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授权并受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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