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分行

最近的分行

投资策略

中国前景展望:中国市场能否顺利度过2025年?

2024年11月25日

撰写人:亚洲投资策略部
 

两件事情正在中国市场同时发生。他们分别对中国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一方面,中国政府正在推动政策转变,为经济提供财政支持,以阻止经济下滑并防止通缩。另一方面,新当选的美国总统特朗普曾表示将大幅提高中国商品关税并发起新的贸易战。在本期报告中,我们将评估两种态势的潜在发展路径,以及它们的同时发生可能如何影响2025年的中国前景。


近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宣布了全面债务重组方案,我们认为将对经济增长产生温和的积极影响。当局对2025年的前瞻指引也和九月的语调一致,重申存在更大的财政扩张空间。我们预期将会出台更多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增加投资的政策,还可能出台一些提振消费的措施。

提出的全面债务重组方案旨在化解14.3万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方案包括6万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债务化解、 4万亿元人民币将通过今后几年的预算完成置换,以及2万亿元人民币延期支付,只有2.3万亿元人民币将由地方政府自行化解。总额(14.3万亿元人民币)是市场预期的上限,表明政府在不遗余力地解决债务问题。

综合性债务重组方案出台,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万亿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彭博财经、摩根大通私人银行。数据截至2024年11月。

一些投资者曾问道,债务重组是否只意味着一系列的重大会计变更。事实上并非所有债务都是相同的。表外债务与私营部门债务相似——需要在某个时间点全额偿还。另一方面,主权债务几乎都会进行再融资。其他优势还包括期限延长和节省利息成本。此前地方政府为竭尽全力偿还到期债务,不得不降低公务员薪酬,延期支付企业供应商款项,以及执行严苛的征税措施。这对商业信心造成了严重的拖累。而债务重组解决了这个问题。在2025年的预算中,地方政府发债限额可能进一步上调,这意味着更多投资支出将会获批。债务重组是逆转通缩的第一步,让地方政府在逆周期财政政策方面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正如我们在之前的报告中写道,自9月份以来,中国的政策已重新聚焦经济发展,力求结束通缩并扭转经济预期。全国人大所传递的信息仍与该政策方向保持一致。财政部除了给大方向之外,并未提供有关2025年财政计划更多细节,当中的原因存在争议。但鉴于指引并未改变,我们并不认为缺乏细节是重大不利因素。我们预期政策制定者将会落实已宣布的国有银行资本结构调整方案,并进一步上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支持房地产市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可能上调至5万亿元人民币左右。通过扩大城镇化投资和针对性的提振消费措施,政府赤字预算可能扩大至4%左右。如果关税上调,年内有可能进一步出台更多政策。虽然关税的问题,但经济增长具体的影响仍有不确定性,因此一个更完整政策反应可能在宣布加征具体关税后才会出台。

加征60%的关税将比目前水平大幅提高

平均关税税率,%

资料来源: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彭博财经。数据截至2024年11月。


已知的未知因素

随着特朗普组建内阁和幕僚团队,投资者将注意力转向关税和「贸易战2.0」的前景。当前对关税影响和增长前景的估计范围甚广。这突显出形势的易变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关税的幅度、执行时间和形式。关税将上调至30%还是60%?将在2025年还是2026年执行?将会分阶段执行还是一次性到位,以及会从特定类别商品开始征收吗?会对其他经济体加征关税吗?

由于多个原因,分析师对关税对GDP增长的总体影响程度也存在分歧。原因之一是全球的贸易环境。在第一次贸易战期间,虽然中国对美出口下降,但对其他地区的出口量上升,因此中国总体出口水平相对未受影响(见下图)。美国仅占中国出口总额的15%,因此其余85%将是决定贸易前景的重要因素。其次,对企业和居民部门信心的影响如何?当中部分取决于政策调整——政策制定者是否会采取行动防止企业预期出现动摇,还是说没有及时行动,导致疲弱的信心进一步下滑?第三,政策制定者将采取哪些措施抵消关税的影响,其程度如何?最后,反制措施的实际实施和路径会带来一系列未知的因素——例如:货币贬值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消关税;是否会有报复和局势升级;多少商品将通过其他司法管辖区转运;以及是否会大范围实施关税以防止转运?

尽管对美出口下降,但中国整体出口仍保持稳定——这是转运所致

中国出口额,十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Haver Analytics。数据截至2024年10月。

已知的确定因素

尽管面临诸多未知因素,但可以确定的是,与美国的贸易战将有可能从多个层面对中国的经济造成较大的负面风险。首先,即使刨除新冠疫情期间出现的激增,中国对出口的依赖程度依然是2000年代以来最高。鉴于国内消费和投资疲软,出口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这在GDP和贸易数据中都得到体现,进出口差额飙升凸显出二者之间已不平衡。其次,尽管美国仅占中国出口额的15%,但它仍是最大的贸易伙伴,对美出口量等同于中国名义GDP的4%。如果美国对中国生产商品的需求急剧下降,同时切断转运路径,必然将带来重大影响。中国在第一次贸易战期间保持强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通过其他国家转运至最终目的地美国,而不是世界其他地区的需求大幅上升从而抵消了来自美国的需求下降。因此,转运的可能性是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中国国内消费和投资疲软,出口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占中国GDP增长的份额,季度百分比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Haver Analytics。数据截至2024年9月。

进出口差距不断扩大,凸显贸易不平衡加剧

中国出口/进口量,2010 年指数水平 = 100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Haver Analytics。数据截至2024年9月。

为了说明其影响,我们假设对所有商品的关税税率在2025年上半年上调至60%。根据上次贸易战的经验,这可能导致中美之间的双边贸易大幅下降。我们估计通过对出口、投资、就业和整体信心的影响,可能会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冲击。暂且不论转运的可能性,我们估计60%的关税在12个月期间可能对经济增长造成1至1.5个百分点的拖累。

我们如何得出该数字?关税税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大致换算为导致中国对美国出口减少0.9个百分点。因此假设关税上调至60%,将导致对美出口减少约40个百分点。该数字意味着总体出口减少6个百分点,并且单纯通过贸易渠道造成实际GDP增长减少约1个百分点。由于出口行业是重要的就业岗位和投资来源,因此会对整个经济带来进一步连带影响。  

我们认为,以上分析一部分的不确定性来自对转运的依赖,如果转运贸易,该影响可能接近区间下限,但如果转运路线被切断,那么将处于上限甚至可能超出预估区间。转运在上次贸易战中抵消了大部分关税影响。自那以来,尽管与美国的双边贸易下滑,但总体出口有所增长。另外一个不确定性是,对预期和情绪有多大影响。我们认为应该假设有一定影响。但是我们也认为政策制定者可能会采取行动,阻止商业信心大幅下滑。在尝试抵消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的决策中,所有政策工具都在考虑之中,但财政、货币和外汇政策之间确切划分可能将取决于当时的情况。因此,我们的总体增长展望并非像市场上一些预测那样悲观。

另一个问题是,下一届美国政府是否真会落实关税措施,还是将其作为达成协议的谈判工具。目前这个争论仍没有结论,但鉴于很多关税敏感型资产的价格并未充分体现潜在影响,市场定价(以及整个亚洲市场情绪)似乎偏向于认为关税只是谈判工具。虽然无法准确知晓美国下一届政府将采取哪些行动,但分析他们的目标和制约因素,然后再考究哪些政策选项可以在制约范围内实现这些目标,定会有所收获。

美国贸易政策的意图是什么?他们想要实现什么目标?在考虑中美贸易关系是,对这些问题不同的假设可以引伸出不同的结果。如果目标是减少与中国的贸易逆差,将贸易重新转向其他国家,或只是减少向中国提供外汇收入,那么通过关税来阻碍贸易将是理想的手段。如果目标是让中国进一步向美国公司开放市场,让中国购买更多的美国出口商品,并成为美国生产商的更大市场,那么将关税作为谈判工具可能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简言之,如果目标是脱钩,可利用关税阻止贸易。如果目标是通过协议进一步整合中美经济,则关税可用作达成一些重大协议的工具。

来自华盛顿的大多数迹象表明,不可能达成这种协议,在政治层面上也难以接受。美国政府认为在首次贸易协定(但最终被拒绝)中提出的结构性改革不可能实现,而且进一步深化中美关系,从而使美国生产商更加依赖中国需求,也并非理想的结果。在试图了解未来政策走向的同时,投资者必须想想:美国的政策制定者是希望达成协定,以深化与中国的经济关系并使美国更加依赖中国,还是希望减少从中国购买商品?

如果事态发展的路径是征收关税并且没有达成协议,那么美国经济是否会因为过于受制于通胀而无法提高关税?我们必须了解将关税用作贸易政策可能受哪些制约因素限制。首先就通胀而言:核心商品通胀在核心个人消费支出中的占比为20%,而35%的核心商品需要进口。在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情境中,总体关税税率将上调约35-40%。由于中国进口商品在所有进口商品中的占比为13.5%,按此粗略估计,这将导致核心个人消费支出通胀率上升33个基点(20% x 35% x 13.5% x 35% = 33个基点) ——如此升幅并非全无影响,但幅度不大。利用第一次贸易战的市场弹性计算,估计涨幅将为40个基点。我们还必须区分只对中国加征关税,以及对所有进口商品全面加征10-20%关税的分别。按照相同的计算方法,如果对所有核心商品加征10%关税,可能导致核心通胀率最初上升70个基点(20% x 35% x 10%)。从通胀角度来看,对所有商品加征10%关税造成的影响将比只对中国加征关税大很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通胀的最终影响可能将取决于很多因素,有些因素对通胀产生的影响会比关税的直接影响更大。例如,在2018-19年贸易战期间,实际上核心商品个人消费支出通胀率仍维持在负值区间,即-0.9%至-0.1%的区间内。

需要关注的其他因素包括:

1) 美元升值可以抵消多少关税影响?在2018-19年期间,离岸人民币贬值11.6%,抵消了65%的实际关税税率上调的影响。

2) 美国是否能够转移并确保替代来源,以替代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其价格如何。很多纺织品、服装和玩具可从其他地区采购。部分电子产品和其他商品则面临更大挑战。

3) 全球商品需求。我们必须关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而不是只关注通胀影响。2018-19年期间贸易紧张局势升级导致全球需求放缓,是金融条件收紧和企业信心受挫所致。需求前景疲软导致全球商品价格下跌,甚至拖累大宗商品和中间产品价格。

换言之,可以影响最终通胀效应的因素非常多,使得建模极其困难。

中国供应过剩的情况体现在通缩的出口价格上,这可以帮助遏抑美国的通胀

美国进口价格,同比%

资料来源:EPFR、Exante、摩根大通私人银行。数据截至2024年10月。

首先在贸易方面,必须了解中美贸易关系的失衡情况——美国有着最大的贸易逆差,而中国有着最大的贸易顺差,二者差异悬殊。如果同时计入商品和服务,美国贸易相当平衡,但与中国的贸易是个很大的例外。若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其贸易也相当平衡,但与美国的贸易是个较大的例外。中国享有如此庞大的贸易顺差,使其较难通过贸易渠道进行反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对美出口约占中国GDP的3-4%,而美国对华出口仅占GDP的0.5%。

中美贸易关系是世界上最失衡的贸易关系之一

中国增加值贸易差额,百万美元

资料来源:经合组织、Haver Analytics。数据截至2020年12月。

这是一个矛盾的情况,也是反制可能潜在限制关税范围的一个领域。一方面,美国企业涉足中国市场的业务量相当有限。总体来看,美国跨国企业大约1%的利润来自中国,但如果参考标普500指数范围,该数字上升至约7.5%。在宏观层面,通过市场准入限制美国企业在中国的销售进行反制不太可能造成影响,但在上市公司层面则可能造成影响并传导至市场。如果政策制定者不希望看到股市下跌,则针对在中国有着重大业务关联的大型上市公司采取任何反制措施便有机会能够限制关税的实施。中国对此也会付出代价,但对股市影响方面确实需要关注。

特朗普担任总统将给人民币带来非对称风险。由于经常账户恶化以及对资本流动的不利影响,潜在贸易争端可能导致人民币的公允价值贬值。相反,受美国经济增长和利率特殊优势支撑,未来6至12个月美元有望进一步走强。

2018-2020年中美贸易战期间的历史先例显示,离岸人民币兑美元贬值高达15%。该贬值幅度与期间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15%的实际关税税率相符,呈现出高度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可能归因于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汇的立场,因为货币贬值有助于减轻关税的影响。鉴于人民币受到央行严格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贬值的容忍度对其前景十分关键。尤其是,目前人民币兑一篮子货币的汇率仍明显强于2018-2020年期间所见的水平。

2018-2020 年贸易战期间,人民币汇率与有效关税税率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

资料来源:彭博财经、摩根大通私人银行。数据截至2024年11月。

尽管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起点较低,但贸易加权人民币汇率仍明显高于2018-20年的水平

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

资料来源:彭博财经、摩根大通私人银行。数据截至2024年11月。

如前文所述,为应对美国可能加征关税或出台更激进的反华政策,中国可能进一步放宽政策。虽然此类措施可能有助于改善风险情绪和缓解中国的经济增长情况,但我们预计对人民币的影响喜忧参半,因为额外的货币宽松会增加货币供应量并加剧利差劣势。

因此,我们预计离岸人民币的前景走软,且波动加剧。未来6至12个月期间地缘政治风险溢价预计将成为主导,在可能实施的关税水平和范围方面有着较大的不确定性。我们鼓励持有离岸人民币长仓投资的投资者考虑对冲策略。此外,可以将人民币用作融资货币,以把握其他市场的投资机会。

迄今为止,中国股票的反应基本与预期相符。关税担忧和美元走强是离岸中国市场,以及更广泛的亚洲新兴市场(如印度、台湾地区)面临的不利因素。我们认为这些市场的上行空间有限。中国政府仍有可能出台更多力度超预期的财政应对措施,以抵消贸易战重燃带来的潜在经济不利影响,但我们会等待局势更加明朗和出台更多政策细节,才会将此因素考虑在内。总体来看,相对于离岸中国市场,此情形对在岸中国市场更为有利,但目前我们对两个市场在2025年的前景均持中性观点。我们将区间波动的市场交易以及利用结构性机会视为首选参与方式。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市场和经济数据 截至2024年11月25日,来自彭博财经和 FactSet。

仅供说明用途。本文件载列的预估、预测及比较数字全部均为截至本文件所述日期为止。

本文所示信息并不旨在对任何政府决定或政治选举的偏好结果作出有价值的判断。

指数并非投资产品,不可视作为投资。

仅供说明用途。不反映任何特定投资情景分析的表现,亦没有考虑可能影响实际表现的其他多个不同因素。

我们不建议使用基准指标作为业绩表现分析用途工具。本报告中使用的基准指标仅供您参考之用。

过往表现并非未来业绩的保证。不可直接投资于指数。

不保证这些专业人士任何一位或全部将会继续留任该公司,且任何该等专业服务的过去表现或成功也不代表投资组合成功。

我们相信本文件載列的信息是可靠的,但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文件表述的意见、估计、投资策略及观点构成我们根据当前市况做出的判断,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应收件人要求及为收件人之便,本文件收件人可能已同时获提供其他语言版本。尽管我们提供其他语言文件,但收件人已再确认有足够能力阅读及理解英文,且其他语言文件的使用乃出于收件人的要求以作参考之用。 若英文版本及翻译版本有任何歧义,包括但不限于释义、含意或诠释、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上述所示全部案例研究分析仅供说明用途,不应视为可信赖的建议或推荐。我们的研判以当前市场状况为依据,未来可能发生变化。本文所示表现并不旨在代表实际投资业绩。隐含表现并不保证未来业绩。

结构性产品涉及衍生产品。除非您已完全明白并愿意承担与衍生产品相关的风险,否则不要投资于有关产品。一般常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利或未能预期的市况发展风险、发行人信用质量风险、缺乏一致的标准定价风险、涉及任何标的参考责任的不利事件风险、高波动性风险、缺乏流动性/细小以至完全没有二手市场的风险以及利益冲突风险。投资于结构性产品之前,投资者务须阅览随附的发售文件、首次公开发售文件或有关补充文件,以明白及理解各别结构性产品相关的实际条款及主要风险。结构性产品支付的任何金额款项须受到发行人及/或担保人的信用风险限制。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投资,即产生无限损失。上述所列风险不是全部风险。如欲取得本指定产品所涉及风险的更完整清单,请与您的摩根大通代表联络。如您对本产品涉及的风险有任何疑问,可与您的中介机构联系以了解详情或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风险考虑因素

  • 过往表现并非未来业绩的指引。不可直接投资指数。
  • 价格和回报率仅为示意性的,它们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根据市况发生变化。
  • 所有投资策略都存在额外的风险考虑因素。
  • 本文件提供的信息并非关于买卖任何投资产品或服务的推荐或要约或邀约。
  • 本文件表述的观点可能不同于摩根大通其他领域表述的观点。不得将本材料视为投资研究或摩根大通的投资研究报告。

指数定义

标准普尔500指数,或简称标普500指数,是一项追踪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500家最大公司股票表现的市值加权股票市场指数。

CFCTS人民币指数主要指CFCTS(中国外汇交易系统)货币篮子,包括CFCTS上列出的人民币兑外汇货币对。样本货币权重根据国际贸易权重计算,并计及再出口贸易因素进行调整。

 

了解更多成为摩根大通私人银行客户的详情。

敬请提供有关您的个人资料,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人员将会与您联络。

*必填栏目

了解更多成为摩根大通私人银行客户的详情。

敬请提供有关您的个人资料,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人员将会与您联络。

输入您的名字

请勿使用符号>或<

Only 40 characters allowed

输入您的姓氏

请勿使用符号>或<

Only 40 characters allowed

选择您居住的国家

输入有效的街道地址

请勿使用符号>或<

Only 255 characters allowed

输入您的城市

请勿使用符号>或<

Only 35 characters allowed

选择您的国家

> or < are not allowed

输入您的国家代码

输入您的国家代码

> or < are not allowed

输入您的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必须包含10个数字

请输入电话号码

请勿使用符号>或<

Only 15 characters allowed

输入您的电话号码

请输入电话号码

请勿使用符号>或<

Only 15 characters allowed

关于您的资料

0/1000

Only 1000 characters allowed

请勿使用符号>或<

未勾选复选框

最近浏览内容

重要信息

主要风险

本文件仅供一般说明之用,可能告知您JPMorgan Chase & Co.(「摩根大通」)旗下的私人银行业务提供的若干产品及服务。文中所述产品及服务,以及有关费用、收费及利率均可根据适用的账户协议而可能有变,并可视乎不同地域分布而有所不同。所有产品和服务不一定可在所有地区提供。如果您是残障人士并需取得额外支持以查阅本文件,请联系您的摩根大通团队或向我们发送电邮寻求协助(电邮地址: accessibility.support@jpmorgan.com )。请参阅所有重要信息。

一般风险及考虑因素

本文件讨论的观点、策略或产品未必适合所有客户,可能面临投资风险。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过往表现并非未来表现的可靠指标。资产配置/多元化不保证录得盈利或免招损失。本文件所提供的资料不拟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唯一依据。投资者务须审慎考虑本文件讨论的有关服务、产品、资产类别(例如股票、固定收益、另类投资或大宗商品等)或策略是否适合其个人需要,并须于作出投资决定前考虑与投资服务、产品或策略有关的目标、风险、费用及支出。请与您的摩根大通团队联络以索取这些资料及其他更详细信息,当中包括您的目标/情况的讨论。

非依赖性

本公司相信,本文件载列的资料均属可靠;然而,摩根大通不会就本文件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就使用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引致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无论直接或间接)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不会就本文件的任何计算、图谱、表格、图表或评论作出陈述或保证,本文件的计算、图谱、表格、图表或评论仅供说明/参考用途。本文件表达的观点、意见、预测及投资策略,均为本公司按目前市场状况作出的判断;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摩根大通概无责任于有关资料更改时更新本文件的资料。本文件表达的观点、意见、预测及投资策略可能与摩根大通的其他领域、就其他目的或其他内容所表达的观点不同。本文件不应视为研究报告看待。任何预测的表现和风险仅以引述的模拟例子为基础,且实际表现及风险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前瞻性的陈述不应视为对未来事件的保证或预测。

本文件的所有内容不构成任何对您或对第三方的谨慎责任或与您或与第三方的咨询关系。本文件的内容不构成摩根大通及/或其代表或雇员的要约、邀约、建议或咨询(不论财务、会计、法律、税务或其他方面),不论内容是否按照您的要求提供。摩根大通及其关联公司与雇员不提供税务、法律或会计意见。您应在作出任何财务交易前咨询您的独立税务、法律或会计顾问。

关于您的投资及潜在利益冲突

在摩根大通银行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合称「摩根大通」)管理客户投资组合的活动中,每当其有实际或被认为的经济或其他动机按有利于摩根大通的方式行事时,就可能产生利益冲突。例如,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如果您的账户允许该等活动):(1)摩根大通投资于摩根大通银行或摩根大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附属机构发行或管理的共同基金、结构性产品、单独管理账户或对冲基金等投资产品时;(2)摩根大通旗下实体从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摩根大通结算公司等附属机构获取交易执行、交易结算等服务时;(3)摩根大通由于为客户账户购买投资产品而收取付款时;或者(4)摩根大通针对就客户投资组合买入的投资产品所提供的服务(服务包括股东服务、记录或托管等等)收取付款时。摩根大通与其他客户的关系或当摩根大通为其自身行事时,也有可能引起其他冲突。

投资策略是从摩根大通及业内第三方资产管理人处挑选的,它们必须经过我们的管理人研究团队的审批流程。为了实现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我们的投资组合建构团队从这些策略中挑选那些我们认为最适合我们的资产配置目标和前瞻性观点的策略。

一般来说,我们优先选择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以现金和优质固定收益等策略为例,在遵守适用法律及受制于账户具体考虑事项的前提下,我们预计由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占比较高(事实上可高达百分之百)。

虽然我们的内部管理策略通常高度符合我们的前瞻性观点,以及我们对同一机构的投资流程、风险和合规理念的熟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内部管理的策略被纳入组合时,摩根大通集团收到的整体费用会更高。因此,对于若干投资组合我们提供不包括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的选择(除现金及流动性产品外)。

Six Circles基金是一只由摩根大通管理并于美国注册成立的共同基金,由第三方担任分层顾问。尽管被视为内部管理策略,但摩根大通不保留基金管理费或其他基金服务费。

法律实体、品牌及监管信息

美国,银行存款账户及相关服务(例如支票、储蓄及银行贷款)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摩根大通银行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

在美国,投资产品(可能包括银行管理账户及托管)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关联公司(合称「摩根大通银行」)作为其一部分信托及委托服务而提供。其他投资产品及服务(例如证券经纪及咨询账户)乃由摩根大通证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摩根大通证券」)提供。摩根大通证券是金融业监管局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的成员。保险产品是透过Chase Insurance Agency, Inc(「CIA」)支付。CIA乃一家持牌保险机构,以Chase Insurance Agency Services, Inc.的名称在佛罗里达州经营业务。摩根大通银行、摩根大通证券及CIA均为受JPMorgan Chase & Co.共同控制的关联公司。产品不一定于美国所有州份提供。

在德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J.P. Morgan SE)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Taunustor 1 (TaunusTurm), 60310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am Mai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简称为「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在卢森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卢森堡分行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European Bank and Business Centre, 6 route de Treves, L-2633, Senningerberg, Luxembourg,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卢森堡分行同时须受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监管,注册编号为R.C.S Luxembourg B255938。在英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伦敦分行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25 Bank Street,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5JP,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伦敦分行同时须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以及英国审慎监管局监管。在西班牙,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Sucursal en España(马德里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Paseo de la Castellana, 31, 28046 Madrid, Spai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马德里分行同时须受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omisión Nacional de Valores,简称「CNMV」)监管,并已于西班牙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1567。在意大利,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米兰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Via Cordusio, n.3, Milan 20123, Italy,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米兰分行同时须受意大利央行及意大利全国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简称为「CONSOB」)监管,并已于意大利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8076,其米兰商会注册编号为REA MI 2536325。在荷兰,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World Trade Centre, Tower B, Strawinskylaan 1135, 1077 X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同时须受荷兰银行(DNB)和荷兰金融市场监管局(AFM)监管,并于荷兰商会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其注册编号为72610220。在丹麦,本文件是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国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属公司)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Kalvebod Brygge 39-41, 1560 København V, Denmark,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国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属公司)同时须受丹麦金融监管局(Finanstilsynet)监管,并于丹麦金融监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编号为29010。在瑞典,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斯德哥尔摩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Hamngatan 15, Stockholm, 11147, Swede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同时须受瑞典金融监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监管,并于瑞典金融监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在比利时,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布鲁塞尔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35 Boulevard du Régent, 1000, Brussels, Belgium,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布鲁塞尔分行同时须受比利时国家银行(NBB )及比利时金融服务及市场管理局(FSMA)监管,并已于比利时国家银行行政注册处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0715.622.844。在希腊,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雅典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3 Haritos Street, Athens, 10675, Greece,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雅典分行分行同时须受希腊银行监管,并已于希腊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124。雅典商会注册号为158683760001;增值税注册号为99676577。在法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巴黎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14, Place Vendôme 75001 Paris, France,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注册编号为842 422 972,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巴黎分行亦受法国银行业监察委员会(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及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 (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AMF)) 监管。在瑞士,本文件由J.P. Morgan (Suisse) S.A.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rue du Rhône, 35, 1204, Geneva, Switzerland,作为瑞士一家银行及证券交易商,在瑞士由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授权并受其监管。

就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MIFID II) 和瑞士金融服务法 (FINSA) 而言,本通讯属广告性质。除非基于任何适用法律文件中包含的信息,这些文件目前或应在相关司法管辖权区内提供(按照要求),否则投资者不应认购或购买本广告中提及的任何金融工具。

香港,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分派,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证监会监管。在香港,若您提出要求,我们将会在不收取您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停止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以作我们的营销用途。在新加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银行新加坡分行分派。摩根大通银行新加坡分行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交易及咨询服务及全权委托投资管理服务由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向您提供(提供服务时会通知您)。银行及托管服务由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向您提供(提供服务时会通知您) 。本文件的内容未经香港或新加坡或任何其他法律管辖区的任何监管机构审阅。建议您审慎对待本文件。假如您对本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必须寻求独立的专业人士意见。对于构成《证券及期货法》及《财务顾问法》项下产品广告的材料而言,本营销广告未经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审阅。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是依据美国法律特许成立的全国性银行组织;作为一家法人实体,其股东责任有限。

关于拉美国家,本文件的分派可能会在特定法律管辖区受到限制。我们可能会向您提供和/或销售未按照您祖国的证券或其他金融监管法律登记注册、并非公开发行的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该等证券或工具仅在私下向您提供和/或销售。我们就该等证券或工具与您进行的任何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交付发售说明书、投资条款协议或其他发行文件,在任何法律管辖区内对之发出销售或购买任何证券或工具要约或邀约为非法的情况下,我们无意在该等法律管辖区内发出该等要约或邀约。此外,您其后对该等证券或工具的转让可能会受到特定监管法例和/或契约限制,且您需全权自行负责确定和遵守该等限制。就本文件提及的任何基金而言,基金的有价证券若未依照相关法律管辖区的法律进行注册登记,则基金不得在任何拉美国家公开发行。

应收件人要求及为收件人之便,本文件收件人可能已同时获提供其他语言版本。尽管我们提供其他语言文件,但收件人已再确认有足够能力阅读及理解英文,且其他语言文件的使用乃出于收件人的要求以作参考之用。 若英文版本及翻译版本有任何歧义,包括但不限于释义、含意或诠释、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摩根大通」是指摩根大通及其全球附属公司和联属公司。「摩根大通私人银行」是摩根大通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品牌名称。本文件仅供您个人使用,未经摩根大通的允许不得分发给任何其他人士,且任何其他人士均不得使用,分派或复制本文件的内容供作非个人用途。如您有任何疑问或不欲收取这些通讯或任何其他营销资料,请与您的摩根大通团队联络。

© 2024年。摩根大通。版权所有。

在澳大利亚,摩根大通银行(ABN 43 074 112 011/AFS牌照号码:238367)须受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以及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监管。摩根大通银行于澳大利亚提供的资料仅供「批发客户」。就本段的目的而言,「批发客户」的涵义须按照公司法第2001 (C)第761G条(《公司法》)赋予的定义。如您目前或日后任何时间不再为批发客户,请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摩根大通证券是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外国公司(海外公司)(ARBN 109293610)。根据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规定,在澳大利亚从事金融服务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如摩根大通证券)须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除非已获得豁免。根据公司法2001 (C)(《公司法》),摩根大通证券已获豁免就提供给您的金融服务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且根据美国法律须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及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监管,这些法律与澳大利亚的法律不同。摩根大通证券于澳大利亚提供的资料仅供「批发客户」。本文件提供的资料不拟作为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分派或传送给澳大利亚任何其他类别人士。就本段目的而言,「批发客户」的涵义须按照《公司法》第761G条赋予的定义。如您目前或日后任何时间不再为批发客户,请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本文件未特别针对澳大利亚投资者而编制。文中:

  • 包含的金额可能不是以澳元为计价单位;
  • 可能包含未按照澳大利亚法律或惯例编写的金融信息;
  • 可能没有阐释与外币计价投资相关的风险;以及
  • 没有处理澳大利亚的税务问题。

© 2024年。摩根大通。版权所有。

请浏览 FINRA BrokerCheck网站以了解更多我们的公司及投资专才。

 

投资产品(可能包括银行管理账户及托管)乃由 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关联公司(合称「摩根大通银行」 )作为其一部分信托及委托服务而提供。其他投资产品及服务(例如证券经纪及咨询账户)乃由 摩根大通证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摩根大通证券」)提供。摩根大通证券是金融业监管局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的成员。摩根大通银行及摩根大通证券均为受摩根大通共同控制的关联公司。产品不一定于美国所有州份提供。请与本网站内容一并阅览法律免责声明

 

当阅览这些页面时,请与法律免责声明和相关存款保障计划的内容一并阅读。

 

请访问存款保障计划网站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存款保障計劃   JPMorgan Chase Bank, N.A.是存款保障計劃的成員。本銀行接受的合資格存款受存保計劃保障,最高保障額為每名存款人HK$50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 is a member of the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Eligible deposits taken by this Bank are protected by the Scheme up to a limit of HK$500,000 per depositor.
投资产品: • 不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障 • 非摩根大通银行或其任何联属机构的存款或其他负债,亦未获摩根大通银行或其任何联属机构的担保 • 存在投资风险,包括可能损失投资的本金
银行存款产品(例如支票、储蓄及银行贷款)及相关服务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 摩根大通银行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并非借贷承诺。授信额度均须经信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