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分行

最近的分行

投資策略

華盛頓會議紀要:貿易戰會否重來?

2024年8月21日

我們最近從華盛頓特區回來,在那裡我們與多位政策制定者、前政策制定者和獨立分析師舉行了多次會議,重點討論了美國大選以及更廣泛的亞洲市況變化展望及影響。本文特別聚焦於第二屆特朗普政府執政期間有機會出現的政策轉變。我們將在其後的報告中對賀錦麗政府管治下的政策影響進行後續評估。請注意,本文中的一些想法只代表發言人和/或與會者的意見,不一定代表摩根大通的觀點。

1. 關稅風險確實存在。但重要的是,政策目標明顯已經改變。方向可能不再是關乎貿易協議,甚至不是增加美國出口,而是純粹阻止進口以及實現有限脫鈎。  

2. 美國對中國的貿易政策可能更具對抗性,但更廣泛的政策立場將如何演變仍屬未知之數。 

3. 我們未能確定對於所有進口商品實施10% 的普遍關稅是否合法,但如果實施如此水平的稅項,將會造成龐大的紛擾。一些與會者認為,有關舉措可以成為各國就其他問題進行合作的談判工具,或是用於防止貿易從中國轉道他國。

4. 墨西哥和越南是中美貿易戰1.0的贏家,更有望從中美貿易緊張局勢進一步升溫中受益。

5. 我們需要了解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全球其他國家會如何應對。他們會否與美國站在同一陣線,聯手抵制中國進口激增?還是像中美貿易戰1.0一樣,中國出口總量將會上升?

6. 對市場構成的潛在影響可能巨大。擬議的關稅稅率較現有稅率大幅提高,而統一的關稅風險和國家之間的潛在報復行動則帶來了很大的下行風險。

在特朗普第二屆政府管治下,關稅問題可能會重新成為焦點,貿易戰風險也將重燃。然而,貿易戰有機會以截然不同的方式重演。第一個區別會是規模。雖然第一次貿易戰給全球體系帶來了衝擊,但美國從中國進口商品的平均關稅總稅率僅從個位數上升至約12%。全面提高到60%將是龐大的增幅,影響將波及所有商品而非少數特定的商品類別。中國以外,特朗普還提出了徵收10%統一關稅的可能性。這種普遍關稅將對增長和通脹產生重大影響。

關鍵的問題,在於加徵關稅是為了最終達成某些協議而採取的談判立場,還是僅僅為了阻礙貿易。

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關稅是一種談判工具:特朗普在其第一任期內的關稅是針對某些國家和產品而實施的,但最終特朗普政府卻與中國、日本及韓國達成了貿易協議,還與加拿大和墨西哥達成了《美墨加協定》。之前已有使用關稅作為達成貿易協議工具的先例。

雖然我們無法確切知道特朗普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但根據我們的近期觀察,有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就是許多前政策制定者和顧問在貿易方面,尤其是針對中國貿易方面的目標似乎有所轉變。特朗普第一次執政時的目標是達成貿易協議。當時的美國政府旨在尋求一項多階段協議,從而增加對中國的出口、改善美國企業的市場准入,並讓中國進行結構性改革。按照他們的說法,他們達成的協議要求,就是「對中國在知識產權、技術轉讓、農業、金融服務以及貨幣和外匯等領域的經濟和貿易體制進行結構性改革和其他變革」。然而,華盛頓的語氣似乎已經轉變。過去五年的經驗形成了如今這樣的觀點,即全球體系已不可逆轉地從不斷加深的全球化發展,轉向重新關注經濟民族主義。因此,一項深化中美關係、進一步整合兩國經濟,從而推動美國生產商和企業更加依賴中國需求的貿易協議似乎不再是目標。現時的重點已經轉向經貿脫鈎。根據我們的會議,此舉似乎是為了實現多個目標而制定——首先,減少向中國輸送資金。我們從對話中得到的一個明確的訊息,就是美國不應資助其對手,貿易應轉向更友好的盟友,也稱為「友商外包」。中美貿易是全球範圍失衡最為嚴重的關係之一,美國政策制定者希望解決這一問題(參見圖表)。第二個目標是減少美國對中國的依賴,特別是在關鍵礦產和其他重要商品方面。理論上,關稅將用於推動美國增加生產,或將具戰略價值的商品供應鏈轉移。

中美之間的不對等貿易關係

中國增加值貿易差額,百萬美元

資料來源:Haver Analytics,數據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最後一點是對中國產能過剩的擔憂。政策制定者普遍表示,他們不會讓美國承受「中國衝擊2.0」。這是指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湧進市場的中國製造商品激增,導致美國就業和產業蒙受損失。隨著中國向價值鏈上游移動,世界各地都在增加汽車和先進工業商品等中國進口商品(參見圖表)。這呼應了美國財政部一位高級官員最近的講話:隨著中國房地產行業放緩,國內經濟疲軟跡象浮現,令中國更有可能依賴外國需求來維持未來增長。當中國依賴外國需求實現增長時,尤其是當行業貿易順差迅速增長時,由此造成失業和工資下降的現象可能會對世界各地的人群和社區造成持久而重大的損害,特別是低收入者。

近年來中國對新興市場的貿易順差大幅增加

貿易順差,百萬美元

資料來源:Haver Analytics,數據截至2024年8月2日 

鑒於中國之前尋求的結構性改革現在被認為無法實現,華盛頓的主流觀點認為中國不會對政策做出改變。此外,人們對某些商品的依賴程度大感不安,並認為美國必須為與中國的長期競爭做好準備。減少對中國經濟的接觸點和支持似乎就是目標本身。

雖然特朗普許多重要顧問的目標似乎已經發生了變化,但毋庸置疑的是,最終的政策將由特朗普決定,從而為任何貿易政策的制定帶來了不確定性。從他的第一個任期就可以看出,達成協議是首要目標,而特朗普經常將自己描繪成一個交易促成者。因此,不可能就關稅的使用得出確切的結論。另一個無法回答的問題是,如果達成協議是目標,那麼這份協議將會是什麼樣的?

總體而言,特朗普政府對華政策的變化可能無法一概而論。貿易關係或會更趨緊張,但在烏克蘭戰爭、人權問題或與盟友在經濟遏制方面的全面協調方面,美國可能會對抗少些。這樣一來,從中國的角度來看,結果可能是喜憂參半。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特朗普第二屆政府是繼續拜登的盟友合作方式,還是選擇「單打獨鬥」。

首先,對中國的潛在關稅影響是什麼?2018 年特朗普首次加徵關稅後,中國在美國進口中的份額從 2017 年的 22% 下降到 2023 年的 14%,關稅上調的商品降幅更大。墨西哥、越南、台灣地區、加拿大和韓國的市場份額均有所增加。雖然有些方面只是簡單的貿易轉道(例如中國對這些經濟體的出口增長也超過了對世界其他地區的出口),但有證據表明,從中國獲得美國市場份額的經濟體獲得了大量經濟收益。除了貿易轉道之外,供應鏈也在發生變化,近年來全球對越南和墨西哥的國際直接投資有所增加。

根據簡單模型的結論,美國對中國出口徵收 60% 左右的關稅將對中國產生重大影響。毋庸置疑,估計貿易戰帶來的影響非常複雜,因為報復、抵銷刺激、貨幣變動等變量都會發揮作用。然而在簡單情況下,美國對中國商品的平均關稅稅率將從目前的 12%(貿易加權值)增加 48 個百分點至 60%。這樣的增長將把大量中國出口產品擠出美國市場。根據 2023 年的數據,中國對美國的總出口佔中國總出口的 14.8%,佔中國 GDP 的 2.8%。根據經合組織的 TiVA 數據庫,中國國內增加值佔出口總額的 82.1%,這可能會在未來 12 個月內使 GDP 增長降低 2.0-2.5 個百分點。影響將直接通過出口渠道中體現,並間接反映在消費和投資的下降。政策支持可能會抵銷部分影響,因此很難做出準確的預測。

關稅增加可能導致的美國通脹和負增長影響是否足以阻止政策制定者走上這條道路?

這裡,重要的是要辨清對中國進口商品徵收關稅對整體通脹狀況的影響。核心商品佔核心個人消費支出的 20%,而35%的核心商品是進口而來。在對從中國進口的商品徵收關稅的情況下,總體關稅稅率可能會增加約 48%。由於從中國進口的商品佔所有進口商品的 13.5%,這將自動轉化為核心個人消費支出通脹存在45個基點的上升空間(20% x 35% x 13.5% x 48百分點= 45個基點)。按照同樣的計算方法,對所有核心商品徵收 10% 的關稅將導致核心通脹最初上升 70個基點(20% x 35% x 10百分點=70個基點)。

但是最終對通脹的影響將取決於許多其他因素。這些其他因素與上面列出的因素類似,例如貨幣貶值、貿易轉移或政府刺激,相比關稅的直接影響下, 它們可能在影響核心商品通脹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雖然這不是直接對比,但值得注意的是,在 2018-19 年的貿易戰中,通脹率仍處於負值區域,介於同比下跌-0.9%至-0.1%之間(參見圖表)。總體觀點是,通脹影響不足以阻止政策制定者走上對中國徵收更高關稅的道路。

2018-2019年貿易戰期間美國核心商品通脹率

美國個人消費支出,%

資料來源:Haver Analytics,數據截至2024年8月2日
關鍵在於中國和全球經濟如何反應。毫無疑問,中國對任何貿易戰的反應都是一個關鍵因素,無論是報復、談判還是不作為。對美國企業造成影響並波及股市的報復仍被視為一個關鍵制約因素。距離大選還有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其中過程肯定曲折,但在我們評估可能影響亞洲的潛在政策路徑時,貿易是值得密切關注的因素之一。

除另有註明外,所有市場和經濟數據均截至 2024年 8月 21日,來自彭博財經和 FactSet。

僅供說明用途。本文件載列的預估、預測及比較數字全部均為截至本文件所述日期為止。

指數並非投資產品,不可視作為投資。

我們不建議使用基準指標作為業績表現分析用途工具。本報告中使用的基準指標僅供您參考之用。

本視頻提供的資料僅供說明用途。本公司相信,本視頻載列的資料均屬可靠;然而,摩根大通不會就本視頻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就使用本視頻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引致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承擔任何責任。本視頻表達的觀點均為嘉賓講者的觀點,可能與摩根大通僱員的其他領域、就其他目的或其他內容所表達的觀點不同,可予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本視頻的內容並不構成任何產品或策略適合您的聲明。本視頻的內容不構成摩根大通及/或其代表或僱員的要約、邀約、建議或諮詢(不論財務、會計、法律、稅務或其他方面)。您應諮詢您的獨立專業顧問有關會計、法律或稅務事宜。如欲了解有關您的個人投資目標的進一步詳情及指引,請聯絡您的摩根大通代表。

僅供說明用途。不反映任何特定投資情景分析的表現,亦沒有考慮可能影響實際表現的其他多個不同因素。

本文件所列資料僅供說明用途。您的實際投資組合將會根據您符合資格的投資項目依據您的個人投資需要及情況而構建。有關全面實現該等配置所必須具備的最低資產規模,請與您的摩根大通團隊聯繫。

過往表現並非未來業績的保證。不可直接投資於指數。

本文所示資訊並不旨在對任何政府決定或政治選舉的偏好結果作出有價值的判斷。

不保證這些專業人士任何一位或全部將會繼續留任該公司,且任何該等專業服務的過去表現或成功也不代表投資組合成功。

我們相信本文件載列的資訊是可靠的,但不保證其準確性或完整性。本文件表述的意見、估計、投資策略及觀點構成我們根據當前市況做出的判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應收件人要求及為收件人之便,本文件收件人可能已同時獲提供其他語言版本。儘管我們提供其他語言文件,但收件人已再確認有足夠能力閱讀及理解英文,且其他語言文件的使用乃出於收件人的要求以作參考之用。 若英文版本及翻譯版本有任何歧義,包括但不限於釋義、含意或詮釋、概以英文版本爲準。

風險考慮因素

  • 過往表現並非未來業績的指引。不可直接投資指數。風險考慮因素
  • 價格和回報率僅為示意性的,它們可能會隨着時間的推移根據市況發生變化。
  • 所有投資策略都存在額外的風險考慮因素。
  • 本文件提供的資訊並非關於買賣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推薦或要約或邀約。
  • 本文件表述的觀點可能不同於摩根大通其他領域表述的觀點。不得將本材料視為投資研究或摩根大通的投資研究報告。

了解更多成為摩根大通私人銀行客戶的詳情。

敬請提供有關您的個人資料,我們的客戶服務團隊人員將會與您聯絡。

*必填欄目

了解更多成為摩根大通私人銀行客戶的詳情。

敬請提供有關您的個人資料,我們的客戶服務團隊人員將會與您聯絡。

輸入您的名字

請勿使用符號>或<

Only 40 characters allowed

輸入您的姓氏

請勿使用符號>或<

Only 40 characters allowed

選擇您居住的國家

輸入有效的街道地址

請勿使用符號>或<

Only 255 characters allowed

輸入您的城市

請勿使用符號>或<

Only 35 characters allowed

選擇您的國家

> or < are not allowed

輸入您的國家代碼

輸入您的國家代碼

> or < are not allowed

輸入您的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必須包含10個數字

請輸入電話號碼

请勿使用符号>或<

Only 15 characters allowed

輸入您的電話號碼

請輸入電話號碼

请勿使用符号>或<

Only 15 characters allowed

關於您的資料

0/1000

Only 1000 characters allowed

请勿使用符号>或<

未勾選方框

最近瀏覽内容

重要資訊

主要风险

本文件仅供一般说明之用,可能告知您JPMorgan Chase & Co.(「摩根大通」)旗下的私人银行业务提供的若干产品及服务。文中所述产品及服务,以及有关费用、收费及利率均可根据适用的账户协议而可能有变,并可视乎不同地域分布而有所不同。所有产品和服务不一定可在所有地区提供。如果您是残障人士并需取得额外支持以查阅本文件,请联系您的摩根大通团队或向我们发送电邮寻求协助(电邮地址: accessibility.support@jpmorgan.com )。请参阅所有重要信息。

一般风险及考虑因素

本文件讨论的观点、策略或产品未必适合所有客户,可能面临投资风险。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过往表现并非未来表现的可靠指标。资产配置/多元化不保证录得盈利或免招损失。本文件所提供的资料不拟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唯一依据。投资者务须审慎考虑本文件讨论的有关服务、产品、资产类别(例如股票、固定收益、另类投资或大宗商品等)或策略是否适合其个人需要,并须于作出投资决定前考虑与投资服务、产品或策略有关的目标、风险、费用及支出。请与您的摩根大通团队联络以索取这些资料及其他更详细信息,当中包括您的目标/情况的讨论。

非依赖性

本公司相信,本文件载列的资料均属可靠;然而,摩根大通不会就本文件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就使用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引致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无论直接或间接)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不会就本文件的任何计算、图谱、表格、图表或评论作出陈述或保证,本文件的计算、图谱、表格、图表或评论仅供说明/参考用途。本文件表达的观点、意见、预测及投资策略,均为本公司按目前市场状况作出的判断;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摩根大通概无责任于有关资料更改时更新本文件的资料。本文件表达的观点、意见、预测及投资策略可能与摩根大通的其他领域、就其他目的或其他内容所表达的观点不同。本文件不应视为研究报告看待。任何预测的表现和风险仅以引述的模拟例子为基础,且实际表现及风险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前瞻性的陈述不应视为对未来事件的保证或预测。

本文件的所有内容不构成任何对您或对第三方的谨慎责任或与您或与第三方的咨询关系。本文件的内容不构成摩根大通及/或其代表或雇员的要约、邀约、建议或咨询(不论财务、会计、法律、税务或其他方面),不论内容是否按照您的要求提供。摩根大通及其关联公司与雇员不提供税务、法律或会计意见。您应在作出任何财务交易前咨询您的独立税务、法律或会计顾问。

关于您的投资及潜在利益冲突

在摩根大通银行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合称「摩根大通」)管理客户投资组合的活动中,每当其有实际或被认为的经济或其他动机按有利于摩根大通的方式行事时,就可能产生利益冲突。例如,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如果您的账户允许该等活动):(1)摩根大通投资于摩根大通银行或摩根大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附属机构发行或管理的共同基金、结构性产品、单独管理账户或对冲基金等投资产品时;(2)摩根大通旗下实体从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摩根大通结算公司等附属机构获取交易执行、交易结算等服务时;(3)摩根大通由于为客户账户购买投资产品而收取付款时;或者(4)摩根大通针对就客户投资组合买入的投资产品所提供的服务(服务包括股东服务、记录或托管等等)收取付款时。摩根大通与其他客户的关系或当摩根大通为其自身行事时,也有可能引起其他冲突。

投资策略是从摩根大通及业内第三方资产管理人处挑选的,它们必须经过我们的管理人研究团队的审批流程。为了实现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我们的投资组合建构团队从这些策略中挑选那些我们认为最适合我们的资产配置目标和前瞻性观点的策略。

一般来说,我们优先选择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以现金和优质固定收益等策略为例,在遵守适用法律及受制于账户具体考虑事项的前提下,我们预计由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占比较高(事实上可高达百分之百)。

虽然我们的内部管理策略通常高度符合我们的前瞻性观点,以及我们对同一机构的投资流程、风险和合规理念的熟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内部管理的策略被纳入组合时,摩根大通集团收到的整体费用会更高。因此,对于若干投资组合我们提供不包括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的选择(除现金及流动性产品外)。

Six Circles基金是一只由摩根大通管理并于美国注册成立的共同基金,由第三方担任分层顾问。尽管被视为内部管理策略,但摩根大通不保留基金管理费或其他基金服务费。

法律实体、品牌及监管信息

美国,银行存款账户及相关服务(例如支票、储蓄及银行贷款)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摩根大通银行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

在美国,投资产品(可能包括银行管理账户及托管)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关联公司(合称「摩根大通银行」)作为其一部分信托及委托服务而提供。其他投资产品及服务(例如证券经纪及咨询账户)乃由摩根大通证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摩根大通证券」)提供。摩根大通证券是金融业监管局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的成员。保险产品是透过Chase Insurance Agency, Inc(「CIA」)支付。CIA乃一家持牌保险机构,以Chase Insurance Agency Services, Inc.的名称在佛罗里达州经营业务。摩根大通银行、摩根大通证券及CIA均为受JPMorgan Chase & Co.共同控制的关联公司。产品不一定于美国所有州份提供。

在德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J.P. Morgan SE)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Taunustor 1 (TaunusTurm), 60310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am Mai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简称为「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在卢森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卢森堡分行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European Bank and Business Centre, 6 route de Treves, L-2633, Senningerberg, Luxembourg,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卢森堡分行同时须受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监管,注册编号为R.C.S Luxembourg B255938。在英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伦敦分行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25 Bank Street,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5JP,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伦敦分行同时须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以及英国审慎监管局监管。在西班牙,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Sucursal en España(马德里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Paseo de la Castellana, 31, 28046 Madrid, Spai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马德里分行同时须受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omisión Nacional de Valores,简称「CNMV」)监管,并已于西班牙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1567。在意大利,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米兰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Via Cordusio, n.3, Milan 20123, Italy,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米兰分行同时须受意大利央行及意大利全国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简称为「CONSOB」)监管,并已于意大利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8076,其米兰商会注册编号为REA MI 2536325。在荷兰,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World Trade Centre, Tower B, Strawinskylaan 1135, 1077 X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同时须受荷兰银行(DNB)和荷兰金融市场监管局(AFM)监管,并于荷兰商会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其注册编号为72610220。在丹麦,本文件是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国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属公司)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Kalvebod Brygge 39-41, 1560 København V, Denmark,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国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属公司)同时须受丹麦金融监管局(Finanstilsynet)监管,并于丹麦金融监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编号为29010。在瑞典,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斯德哥尔摩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Hamngatan 15, Stockholm, 11147, Swede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同时须受瑞典金融监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监管,并于瑞典金融监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在比利时,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布鲁塞尔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35 Boulevard du Régent, 1000, Brussels, Belgium,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布鲁塞尔分行同时须受比利时国家银行(NBB )及比利时金融服务及市场管理局(FSMA)监管,并已于比利时国家银行行政注册处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0715.622.844。在希腊,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雅典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3 Haritos Street, Athens, 10675, Greece,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雅典分行分行同时须受希腊银行监管,并已于希腊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124。雅典商会注册号为158683760001;增值税注册号为99676577。在法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巴黎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14, Place Vendôme 75001 Paris, France,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注册编号为842 422 972,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巴黎分行亦受法国银行业监察委员会(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及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 (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AMF)) 监管。在瑞士,本文件由J.P. Morgan (Suisse) S.A.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rue du Rhône, 35, 1204, Geneva, Switzerland,作为瑞士一家银行及证券交易商,在瑞士由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授权并受其监管。

就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MIFID II) 和瑞士金融服务法 (FINSA) 而言,本通讯属广告性质。除非基于任何适用法律文件中包含的信息,这些文件目前或应在相关司法管辖权区内提供(按照要求),否则投资者不应认购或购买本广告中提及的任何金融工具。

香港,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分派,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证监会监管。在香港,若您提出要求,我们将会在不收取您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停止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以作我们的营销用途。在新加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银行新加坡分行分派。摩根大通银行新加坡分行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交易及咨询服务及全权委托投资管理服务由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向您提供(提供服务时会通知您)。银行及托管服务由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向您提供(提供服务时会通知您) 。本文件的内容未经香港或新加坡或任何其他法律管辖区的任何监管机构审阅。建议您审慎对待本文件。假如您对本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必须寻求独立的专业人士意见。对于构成《证券及期货法》及《财务顾问法》项下产品广告的材料而言,本营销广告未经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审阅。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是依据美国法律特许成立的全国性银行组织;作为一家法人实体,其股东责任有限。

关于拉美国家,本文件的分派可能会在特定法律管辖区受到限制。我们可能会向您提供和/或销售未按照您祖国的证券或其他金融监管法律登记注册、并非公开发行的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该等证券或工具仅在私下向您提供和/或销售。我们就该等证券或工具与您进行的任何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交付发售说明书、投资条款协议或其他发行文件,在任何法律管辖区内对之发出销售或购买任何证券或工具要约或邀约为非法的情况下,我们无意在该等法律管辖区内发出该等要约或邀约。此外,您其后对该等证券或工具的转让可能会受到特定监管法例和/或契约限制,且您需全权自行负责确定和遵守该等限制。就本文件提及的任何基金而言,基金的有价证券若未依照相关法律管辖区的法律进行注册登记,则基金不得在任何拉美国家公开发行。

应收件人要求及为收件人之便,本文件收件人可能已同时获提供其他语言版本。尽管我们提供其他语言文件,但收件人已再确认有足够能力阅读及理解英文,且其他语言文件的使用乃出于收件人的要求以作参考之用。 若英文版本及翻译版本有任何歧义,包括但不限于释义、含意或诠释、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摩根大通」是指摩根大通及其全球附属公司和联属公司。「摩根大通私人银行」是摩根大通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品牌名称。本文件仅供您个人使用,未经摩根大通的允许不得分发给任何其他人士,且任何其他人士均不得使用,分派或复制本文件的内容供作非个人用途。如您有任何疑问或不欲收取这些通讯或任何其他营销资料,请与您的摩根大通团队联络。

© 2024年。摩根大通。版权所有。

在澳大利亚,摩根大通银行(ABN 43 074 112 011/AFS牌照号码:238367)须受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以及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监管。摩根大通银行于澳大利亚提供的资料仅供「批发客户」。就本段的目的而言,「批发客户」的涵义须按照公司法第2001 (C)第761G条(《公司法》)赋予的定义。如您目前或日后任何时间不再为批发客户,请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摩根大通证券是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外国公司(海外公司)(ARBN 109293610)。根据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规定,在澳大利亚从事金融服务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如摩根大通证券)须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除非已获得豁免。根据公司法2001 (C)(《公司法》),摩根大通证券已获豁免就提供给您的金融服务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且根据美国法律须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及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监管,这些法律与澳大利亚的法律不同。摩根大通证券于澳大利亚提供的资料仅供「批发客户」。本文件提供的资料不拟作为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分派或传送给澳大利亚任何其他类别人士。就本段目的而言,「批发客户」的涵义须按照《公司法》第761G条赋予的定义。如您目前或日后任何时间不再为批发客户,请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本文件未特别针对澳大利亚投资者而编制。文中:

  • 包含的金额可能不是以澳元为计价单位;
  • 可能包含未按照澳大利亚法律或惯例编写的金融信息;
  • 可能没有阐释与外币计价投资相关的风险;以及
  • 没有处理澳大利亚的税务问题。

© 2024年。摩根大通。版权所有。

請瀏覽 FINRA BrokerCheck網站以了解更多我們的公司及投資專才。

 

投資產品(可能包括銀行管理賬戶及託管)乃由 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關聯公司(合稱「JPMCB」 )作為其一部分信託及委託服務而提供。其他投資產品及服務(例如證券經紀及諮詢賬戶)乃由 摩根大通證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JPMS」)提供。摩根大通證券是金融業監管局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的成員。JPMCB及JPMS均為受摩根大通共同控制的關聯公司。產品不一定於美國所有州份提供。請與本網站內容一併閱覽法律免責聲明

 

當閱覽這些頁面時,請與法律免責聲明和相關存款保障計劃的內容一併閱讀。

 

請瀏覽存款保障計劃網站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存款保障計劃   JPMorgan Chase Bank, N.A.是存款保障計劃的成員。本銀行接受的合資格存款受存保計劃保障,最高保障額為每名存款人HK$50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 is a member of the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Eligible deposits taken by this Bank are protected by the Scheme up to a limit of HK$500,000 per depositor.
投資產品: • 不受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保障 • 並非摩根大通或其任何關聯公司的存款或其他債務,亦不受摩根大通或其任何關聯公司的保障 • 面臨投資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
銀行存款產品(例如支票、儲蓄及銀行貸款)及相關服務乃由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 摩根大通銀行是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成員。並非借貸承諾。授信額度均須經信貸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