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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策略

破解衍生工具迷思:它們是否適合您的投資組合?

如果不知道如何著手在投資組合中配置衍生工具,進行相關決策的確令人生畏。 

但隨著經濟週期和投資機會演變,考慮如何借助衍生工具實現您的財富目標可能大有裨益。 

如果您充分投資並且擔心市場調整,衍生工具有助於為您的持倉提供保護並限制下行風險。如果您希望在增強潛在回報同時盡可能降低風險,衍生工具也能幫助您實現這一目標。如果您正尋求投資項目,衍生工具可幫助您善用現金把握市場機會。

然而,想要知道何時和如何使用這些投資工具,首先需要破解一些主要的認知誤區。衍生工具與所有投資一樣具有金融風險,包括流動性、交易對手方和信用風險,但同時衍生工具也有助於增強您的投資組合。

在本文中,我們將討論並破解投資者常見的五大衍生工具迷思。 

迷思一「衍生工具技術要求高且非常複雜,最好交給專業投資者處理。」

當然,衍生工具可能非常複雜,但未必都如此。衍生工具是能夠根據特定投資者需求量身定制的金融工具。衍生工具是一種合約式的金融工具,其價值取決於掛鈎的標的,包括股票、債券、大宗商品、貨幣及其他可交易標的。

為幫助理解,我們可以將衍生工具想像為樂高積木:每個衍生工具都是一塊積木,可用來搭建非常精巧和複雜,或者具有功能性且簡單直接的東西。當與金融機構合作確定適合您的投資方法時,傳達您的具體投資組合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將非常重要。

很多專業交易者和金融機構,以及政府、企業、家族辦公室和個人都在使用衍生工具。然而,他們使用的衍生工具類型以及想要達成的目的可能千差萬別。很多投資者使用衍生工具,通常是為了降低或限制潛在投資損失、產生收益以及利用特定資產價格變動進行機會型投資。 

迷思二:「衍生工具涉及市場投機,因此它們不符合我的投資目標」

有時,衍生工具會用於投機——但並非一直如此。例如,我們經常看到投資者將衍生工具用於下列目的:

  • 抵禦下行風險:一些投資者為對沖股票風險而買入看跌期權(一種熊市策略,經常用作賣空股票的替代方案)在無需拋售股票持倉的情況下抵禦市場下行風險。
  • 增加風險:一些投資者買入看漲期權(賦予買方在特定期限內按指定價格買入標的股票的權利)當預期未來市場將上漲時,通過增加市場風險敞口以利用上行潛力獲得回報。
  • 獲得投資渠道:在其他時候,投資者使用衍生工具增加對難以獲得投資渠道的特定資產類別或市場的風險敞口,如大宗商品、利率或貨幣投資,以表達對油價、銅價等資產價格的特定觀點。

在整個資產管理行業,很多衍生工具仍主要用於管理風險,而不是對市場走勢進行機會型投資。例如,通過運用衍生工具,您可以將純多頭股票投資組合轉變為更加微妙的投資,根據您的個人需求定制各種潛在的結果。

您還可以使用衍生工具在資產類別之間轉移風險。例如,當市場不明朗時,可以將風險從固定收益轉向股票,而無需拋售您的標的持倉。

迷思三:「衍生工具的費用太多並且缺少透明度」 

衍生工具未必都是費用高昂或令人費解。雖然使用衍生工具會有相關費用,但衍生工具策略可提供差異化回報模式並且更有多元分散風險的潛力。通過使用衍生工具,您可以降低純多頭投資帶來的風險,否則您將完全暴露於所有潛在的市場漲跌風險。

衍生工具還可以讓您減少對當前投資組合中的很多固有風險的擔憂。原因何在?即使在市場震盪時期,衍生工具仍可以為您的潛在損失設限並維持投資。長期來看,維持投資並降低下行風險,有望幫助您有效實現未來收益。

作為投資組合工具,衍生工具還可更具需求個性化定制。使用這些策略與改造房屋有些相似:您必須決定哪些改動必不可少——以及需要多少預算。衍生工具也同樣如此。最終,如何在成本和複雜程度之間取得平衡,將完全取決於您的個人情況。  

衍生工具具有可能令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因此徹底了解產品的風險回報狀況非常重要,有助於確保您訂立的衍生工具合約與您的投資目標相一致。在購買此類型產品前,務必確保您了解細則條款。更多資訊,請參閱文末的重要免責聲明。

迷思四:「當我訂立衍生工具合約時,銀行不應該是我的交易對手方嗎?」

衍生工具合約另一側的交易對手方通常是願意買賣衍生工具合約等可交易資產進行做市的金融機構,其中銀行最為常見。這些機構為客戶提供流動性並為衍生工具交易提供便利。對投資者來說,應當將其視為幫助平衡風險和回報的服務:交易對手方可幫助您在市場中分散您的投資組合風險。金融機構在市場中能夠有效處理和分配衍生工具風險的信心越足,他們對衍生工具合約定價的競爭力就越強。

迷思五:「利用衍生工具進行對沖始終會導致虧損」

利用衍生工具進行對沖類似於購買一份保單。購買保險並不意味著您希望被抵禦的風險將會發生,而是在發生該情況時限制您的損失程度。雖然使用衍生工具對沖投資組合風險確實需要承擔一定成本,但請務必牢記擁有該保單可以提升您的信心。

在理想情況下,您永遠不需要這些投資組合保護。但如果發生不利市場事件,擁有衍生工具策略可幫助您抵禦波動並進行長線投資。如果在市場波動的情況下您仍可以維持投資持倉,則您的投資組合可處於更有利位置,在您的特定投資期內捕獲可觀的增長趨勢。 

我們竭誠為您服務

摩根大通認為衍生工具結合審慎的財務意見,可幫助您在長期內更好地管理投資組合,並提高投資效率。如果希望與我們探討這些策略如何能夠幫助您實現財富目標,請聯繫您的摩根大通服務團隊。

部分投資者不願使用衍生工具,因為他們認為衍生工具非常複雜且成本高昂——然而這些工具有助於在不確定時期降低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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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資訊

本文件所示全部案例僅供說明用途並屬假設性質,當中參考的任何名稱均屬虛構。文中所載資訊並不保證未來業績表現。

請謹記

本材料是摩根大通財富管理外匯、商品和利率產品與解決方案團隊負責掉期和場外金融衍生工具營銷與銷售的相關人員的產品。本材料雖然參考摩根大通研究報告或研究分析師,但並非摩根大通研究部的產品,也不是一份研究報告且並非旨在作為研究報告。本材料旨在為客戶提供一般資訊,且僅在符合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頒佈的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規則第1.71條和第23.605條時才屬「邀約」。本材料所載資訊截至上文所述的日期和時間,而摩根大通不承擔更新該等資訊的任何義務,且不保證該等資訊的完整性或準確性。本材料並不旨在包含利益相關方可能需要的一切資訊,且可能僅就某個特定市場提供有限的觀點。本文涉及證券及金融工具的交易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除非適用法律另行准許,否則客戶應在其本地司法管轄區內通過有資格的摩根大通實體聯繫其銷售人員,並通過該實體執行交易。對於真實存在的或具有假設性質的特定證券或衍生工具交易的稅收待遇,摩根大通並不提供、確認或發表意見。對於與稅收相關的建議,客戶應諮詢獨立稅務顧問。與本資料所述掉期和場外金融衍生工具有關的所有問題,均須聯繫jpm_pb_fxc@jpmorgan.com。

本資訊旨在高度概述可通過場外期權執行的潛在對沖策略,以實現特定目標。策略可能不適合所有投資者。本文件不擬作為購買或出售任何金融工具的要約或邀約。有關期權及期權策略的討論,其業績及風險僅以所引用的假設例子作為基準,實際業績及風險將需取決於具體情況而各有不同。建議投資者仔細考慮期權或期權相關產品是否適合自己的需要。請閱覽發行文件並諮詢您的投資專家,以全面了解與某項投資相關的風險。

本材料旨在以非常通俗易懂的術語幫助您理解本文所討論概念和策略的財務後果。然而,本文所述策略通常涉及複雜的稅務和法律問題。只有您自己的律師和其他稅務顧問才能夠幫您考慮本文所闡述的理念是否適合您的個人情況。

請注意,本營銷材料討論的是場外交易期權。在與摩根大通進行任何場外交易時,客戶將承擔交易對手風險。此外,本策略演示文件所討論的交易有可能在上市市場執行。應考慮的因素若干,包括策略、倉位規模、定制水平、交易期限和成本。有關更多資訊,請諮詢您的摩根大通團隊。並非所有的期權策略都適合投資者;若干策略可能令投資者面臨重大潛在損失的風險。我們已總體概述所選衍生工具策略的風險。有關更多風險資訊,請致電您的摩根大通團隊以索取「標準化期權的特徵和風險」資料,或訪問:http://www.optionsclearing.com/about/publications/character-risks.jsp。我們建議投資者向自己的稅務顧問和法律顧問諮詢這些策略的稅務影響,亦請參閱期權風險披露文件。註:本資訊旨在高度概述可通過場外期權執行的潛在對沖策略,以實現特定目標。策略可能不適合所有投資者。本文件不擬作為購買或出售任何金融工具的要約或邀約。

摩根大通及其關聯公司和/或子公司並不從事法律業務,也不提供稅務、會計或法律意見。然而,在您推進自身的計劃時,我們將很樂意與您以及您的法律和稅務顧問進行磋商。此外,請閱讀本文件末尾的「重要資訊」。

主要風險:

衍生工具可能比其他類型的投資風險更大,因為它們可能比其他類別的投資對經濟或市場現狀的變化更為敏感,且可能導致顯著超過原始投資的損失。衍生工具的使用可能不成功,導致投資虧損,而此類策略的成本可能會降低投資回報。並非所有期權策略均適合所有投資者。某些策略可能會使投資者面臨巨大的潛在風險和損失。如需了解更多風險資訊,請向我們索取「標準化期權的特徵和風險」資料:http://www.optionsclearing.com/about/publications/character-risks.jsp。我們建議投資者向自己的稅務顧問和法律顧問諮詢這些策略的稅務影響,並敦促投資者仔細考慮期權或期權相關產品或策略是否適合自己的需求。

投資結構性票據涉及一系列重大風險。我們已在下文列出與投資有關的若干風險因素及其他投資考慮因素。並非所有投資均適合所有投資者,或符合所有投資者的最佳利益。您應根據個人情況,在考慮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及流動性需要等因素後分析結構性票據。

  • 固定收益:債券受利率風險、發行人信用和違約風險的影響。債券價格通常在利率上升時下跌。
  • 股票:股票證券的價格可能會因為大盤市場的變動或公司財政狀況的變動而上升或下跌,有時候可能會比較急速或不可預料。股票證券須承擔「股市風險」,即股價通常在短期或較長時間內可能下跌。
  • 對標的資產無直接求償權和投資:投資者對標的指數和/或證券無求償權。
  • 衍生工具的使用:購買結構性投資涉及可能不適合所有投資者或不符合所有投資者最佳利益的衍生工具和風險因素。進行結構性投資之前,投資者務須閱覽隨附的首次公開發售文件和有關補充文件,以明白及理解特定結構性產品相關的實際條款及風險。在某些特定交易中,投資者可能會損失其全部投資。
  • 本金損失風險:結構性產品並不保證您的投資會獲得任何回報。持有人可能會損失100%的初始投資。結構性產品可根據發行人的信用風險規定到期時的保護水平。提供本金保護的票據僅提供以指定保護金額為限的保護水平。
  • 購買並持有至到期的工具:結構性票據並非設計為短期交易工具,而是應持有至到期的投資。
  • 成本和費用:投資結構性票據涉及若干成本和費用,因此在投資前,您應將這些成本和費用納入考慮。相關詳情載於某項特定投資的發行材料。
  • 損失風險:除非票據附帶本金保護,否則受發行人信用風險所限,結構性票據並不保證您的投資會獲得任何特定回報。結構性票據的價值可能隨著標的資產的價值下跌而下跌。
  • 流動性風險:由於結構性票據的本意是持有至到期,因此可能不存在二級市場或只有十分有限的二級市場,意味著您可能無法在產品到期前進行賣出。即使可以找到二級市場,但有限的二級市場、缺乏流動性和/或結構性票據市場的低交易量也仍然會降低結構性票據的市場價值。因此,即使存在二級市場,但如果在到期前賣出,您也可能會損失大量價值。
  • 發行人信用和違約風險:結構性票據為發行公司的無擔保債務義務,因此承受信用風險和發行人違約的風險。發行人信譽的下降可能會影響其履行義務的能力,包括發行人還本付息的能力。發行人違約可能會導致您損失部分或全部投資金額,即使標有「保本」的結構性票據亦然。因此,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和信譽是重要的考慮因素。
  • ETF跟蹤和相關性風險:受若干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持有與指數不同的工具、企業行動及交易成本與費用)影響,某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表現和市場價值可能與該ETF標的指數的表現不相關。此外,若干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市場波動和供需關係)可能導致某ETF份額的市場價值與資產價值存在偏離。這些因素可能對ETF掛鈎產品波動性風險的價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結構性票據的表現可能會無法預測地發生變動。這種波動性可能會受市場和/或外部因素(包括金融、政治、監管、經濟事件和其他條件)影響。
  • 衍生工具/對沖風險:發行人可隨時就其在產品項下的義務建立、維持、調整或解除對沖倉位,但並無義務如此做。對沖活動可能對產品的標的資產價值和產品的表現產生不利影響。
  • 無股息或利息支付或投票權,以及投資結構性票據的稅收後果:結構性票據的持有人並無投票權。在結構性票據期限內,不支付股息或利息。然而,即使在到期前沒有獲得任何付款,您也可能需要為任何估算的年收益繳納所得稅。摩根大通不提供稅務建議。您應審查發行人的發行材料,並諮詢您自身的稅務顧問。
  • 無政府保護或其他保險保護:結構性票據並非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或任何其他政府機構或存款保護基金承保或擔保的銀行存款。
  • 提前贖回:結構性票據可在預定到期日之前贖回,因被發行人催繳而贖回的情況除外。可能導致結構性票據提前贖回的若干事件:如果結構性票據在此類事件發生後遭提前贖回,則您可能會損失部分原始投資。就提前贖回而應付您的金額也可能受發行人終止與結構性票據有關的對沖和融資安排的成本影響。
  • 貨幣/外匯風險:如果結構性票據以某種外幣為基準,則各種因素(包括匯率)的變動可能會對投資的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 市場混亂和經濟因素:結構性票據的交易市場可能會波動,並可能受諸多事件干擾或不利影響。無法保證:美國或其他地方的事件不會引發市場波動,或這種波動不會對結構性票據的價格產生不利影響,或經濟和市場狀況不會對結構性票據的價格產生不利影響,或經濟和市場狀況不會產生任何其他不利影響。市場混亂會對結構性票據的表現產生不利影響。
  • 除任何一日的標的水平外,結構性投資的價值還將受一系列經濟和市場因素影響,包括標的的隱含波動率、到期時間、股息率、利率、發行人信譽和宏觀經濟因素(如金融、政治、監管或司法事件)。
  • 回報存在上限:結構性票據的回報可能受到特定的最大回報、息票或上行參與水平的限制,這些項目都在發行時界定。
  • 潛在衝突:在履行職責時,當我們的不同機構之間扮演不同的角色時,我們與摩根大通的經濟利益可能會與您在結構性票據中的經濟利益存在衝突。同樣有可能發生的是,我們或我們關聯公司就結構性票據進行的對沖或交易活動可能為我們或我們的關聯公司產生可觀的回報,同時導致結構性票據的價值下跌。
  • 流動性:摩根大通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平倉。然而,考慮到相同的標的價值,平倉收益可能會少於預期在到期時支付的金額。
  • 回報:收益可能取決於諸多變量,包括但不限於標的資產的水平和隱含波動性。回報可正可負,亦可為零。
  • 持有期限:衍生工具倉位可持有至到期,亦可在到期前平倉。持有至到期或在到期前平倉,投資者獲得的淨回報可正可負,亦可為零。
  • 法律和稅務:材料的分發並非意味著提供會計、法律或稅務建議。有關此類事宜,請諮詢您的法律或稅務顧問。
  • 表現:過往表現並非未來業績的保證。期權相關披露:如果本文所載資訊涉及期權相關策略,則此類資訊僅提供給已收到適當期權風險披露文件的人士。有關期權清算公司「標準化期權的特徵和風險」的資料,請聯繫您的摩根大通團隊或訪問期權清算公司的網站:https://www.theocc.com/about/publications/character-risks.jsp。
  • 交易對手信用:所有付款均受摩根大通交易對手信用限制。
  • 外匯:由於所投外幣同持有者本國貨幣之間存在匯率波動,外國證券持有者可能會面臨外匯風險、匯率風險和貨幣風險,亦有可能從中獲益。
  • 以上並非與該產品有關的所有風險或其他投資考慮因素的詳盡清單。為全面評估與此項投資相關的風險,您應在必要時就某項特定交易與您自己的專業顧問審查全面說明各項條款、條件及風險的發售通函、條款清單及其他相關文件。並非所有投資均適合所有投資者,或符合所有投資者的最佳利益。投資者應根據其個人情況,並在考慮其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及流動性需要等因素後分析有關產品。

結構性產品涉及衍生工具。在您已清楚了解並願意承擔有關風險之前,不應投資於結構性產品。一般常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不利風險或未能預期的市況發展、發行人信用質量風險、缺乏一致的標準定價風險、涉及任何目標參考責任的不利事件風險、高波動性風險、缺乏流動性/極少以至完全沒有二手市場的風險以及利益衝突風險。投資於結構性產品之前,投資者務須閱覽隨附的發售文件、首次公開發售文件或有關補充文件,以明白及理解個別結構性產品相關的實際條款及主要風險。結構性產品的支付取決於發行人及/或擔保人的信貸風險。投資者可能損失全部投資,即產生無限損失。上述所列風險並非全部所有風險。請與您的摩根大通團隊,以了解特定產品涉及的風險的更詳細資訊。如果您對產品涉及的風險有任何疑問,請與您的中介機構查證,或尋求獨立專業顧問的意見。上述所列風險並非全部所有風險。請與您的摩根大通團隊,以了解特定產品涉及的風險的更詳細資訊。如果您對產品涉及的風險有任何疑問,請與您的中介機構查證,或尋求獨立專業顧問的意見。

在真實交易中,客戶的場外交易衍生產品的交易對手方是摩根大通銀行及其關聯公司。

大宗商品投資相較傳統證券投資涉及較高的波動性,尤其是有關金融工具涉及槓桿。大宗商品掛鈎衍生工具的價值可能受到總體市場走勢轉變、商品指數波幅、利率變動或旱災、洪水、天氣、牲畜疾病、禁運、關稅及國際市場的經濟、政治及監管法規發展等可影響特定行業或大宗商品的因素所影響。採用槓桿式大宗商品掛鈎衍生產品投資為投資者創造機會可提高回報,但也同時有機會錄得較大損失。​

重要資訊

主要風險

本文件僅供一般說明之用,可能告知您JPMorgan Chase & Co.(「摩根大通」)旗下的私人銀行業務提供的若干產品及服務。文中所述產品及服務,以及有關費用、收費及利率均可根據適用的賬戶協議而可能有變,並可視乎不同地域分佈而有所不同。所有產品和服務不一定可在所有地區提供。如果您是殘障人士並需取得額外支持以查閱本文件,請聯繫您的摩根大通團隊或向我們發送電郵尋求協助(電郵地址: accessibility.support@jpmorgan.com )。請參閱所有重要資訊。

一般風險及考慮因素

本文件討論的觀點、策略或產品未必適合所有客戶,可能面臨投資風險。投資者可能損失本金,過往表現並非未來表現的可靠指標。資產配置/多元化不保證錄得盈利或免招損失。本文件所提供的資料不擬作為作出投資決定的唯一依據。投資者務須審慎考慮本文件討論的有關服務、產品、資產類別(例如股票、固定收益、另類投資或大宗商品等)或策略是否適合其個人需要,並須於作出投資決定前考慮與投資服務、產品或策略有關的目標、風險、費用及支出。請與您的摩根大通團隊聯絡以索取這些資料及其他更詳細資訊,當中包括您的目標/情況的討論。

非依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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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所有內容不構成任何對您或對第三方的謹慎責任或與您或與第三方的諮詢關係。本文件的內容不構成摩根大通及/或其代表或雇員的要約、邀約、建議或諮詢(不論財務、會計、法律、稅務或其他方面),不論內容是否按照您的要求提供。摩根大通及其關聯公司與雇員不提供稅務、法律或會計意見。您應在作出任何財務交易前諮詢您的獨立稅務、法律或會計顧問。

關於您的投資及潛在利益衝突

在摩根大通銀行或其任何附屬機構(合稱「摩根大通」)管理客戶投資組合的活動中,每當其有實際或被認為的經濟或其他動機按有利於摩根大通的方式行事時,就可能產生利益衝突。例如,下列情況下可能發生利益衝突(如果您的賬戶允許該等活動):(1)摩根大通投資於摩根大通銀行或摩根大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附屬機構發行或管理的共同基金、結構性產品、單獨管理賬戶或對沖基金等投資產品時;(2)摩根大通旗下實體從摩根大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或摩根大通結算公司等附屬機構獲取交易執行、交易結算等服務時;(3)摩根大通由於為客戶賬戶購買投資產品而收取付款時;或者(4)摩根大通針對就客戶投資組合買入的投資產品所提供的服務(服務包括股東服務、記錄或託管等等)收取付款時。摩根大通與其他客戶的關係或當摩根大通為其自身行事時,也有可能引起其他衝突。

投資策略是從摩根大通及業內第三方資產管理人處挑選的,它們必須經過我們的管理人研究團隊的審批流程。為了實現投資組合的投資目標,我們的投資組合建構團隊從這些策略中挑選那些我們認為最適合我們的資產配置目標和前瞻性觀點的策略。

一般來說,我們優先選擇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以現金和優質固定收益等策略為例,在遵守適用法律及受制於賬戶具體考慮事項的前提下,我們預計由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佔比較高(事實上可高達百分之百)。

雖然我們的內部管理策略通常高度符合我們的前瞻性觀點,以及我們對同一機構的投資流程、風險和合規理念的熟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當內部管理的策略被納入組合時,摩根大通集團收到的整體費用會更高。因此,對於若干投資組合我們提供不包括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的選擇(除現金及流動性產品外)。

Six Circles基金是一隻由摩根大通管理並於美國註冊成立的共同基金,由第三方擔任分層顧問。儘管被視為內部管理策略,但摩根大通不保留基金管理費或其他基金服務費。

法律實體、品牌及監管資訊

美國,銀行存款賬戶及相關服務(例如支票、儲蓄及銀行貸款)乃由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摩根大通銀行是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成員。

在美國,投資產品(可能包括銀行管理賬戶及託管)乃由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關聯公司(合稱「摩根大通銀行」)作為其一部分信託及委託服務而提供。其他投資產品及服務(例如證券經紀及諮詢賬戶)乃由摩根大通證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摩根大通證券」)提供。摩根大通證券是金融業監管局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的成員。保險產品是透過Chase Insurance Agency, Inc(「CIA」)支付。CIA乃一家持牌保險機構,以Chase Insurance Agency Services, Inc.的名稱在佛羅里達州經營業務。摩根大通銀行、摩根大通證券及CIA均為受JPMorgan Chase & Co.共同控制的關聯公司。產品不一定於美國所有州份提供。

德國,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J.P. Morgan SE)發行,其註冊辦事處位於Taunustor 1 (TaunusTurm), 60310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am Main,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簡稱為「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在盧森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盧森堡分行發行,其註冊辦事處位於European Bank and Business Centre, 6 route de Treves, L-2633, Senningerberg, Luxembourg,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盧森堡分行同時須受盧森堡金融監管委員會(CSSF)監管,註冊編號為R.C.S Luxembourg B255938。在英國,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倫敦分行發行,其註冊辦事處位於25 Bank Street,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5JP,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倫敦分行同時須受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以及英國審慎監管局監管。在西班牙,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Sucursal en España(馬德里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Paseo de la Castellana, 31, 28046 Madrid, Spain,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馬德里分行同時須受西班牙國家證券市場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de Valores,簡稱「CNMV」)監管,並已於西班牙銀行行政註冊處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登記註冊,註冊編號為1567。在意大利,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米蘭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Via Cordusio, n.3, Milan 20123, Italy,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米蘭分行同時須受意大利央行及意大利全國公司和證券交易所監管委員會(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簡稱為「CONSOB」)監管,並已於意大利銀行行政註冊處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登記註冊,註冊編號為8076,其米蘭商會註冊編號為REA MI 2536325。在荷蘭,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World Trade Centre, Tower B, Strawinskylaan 1135, 1077 X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同時須受荷蘭銀行(DNB)和荷蘭金融市場監管局(AFM)監管,並於荷蘭商會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註冊登記,其註冊編號為72610220。在丹麥,本文件是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國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聯屬公司)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Kalvebod Brygge 39-41, 1560 København V, Denmark,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國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聯屬公司)同時須受丹麥金融監管局(Finanstilsynet)監管,並於丹麥金融監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註冊登記,編號為29010。在瑞典,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斯德哥爾摩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Hamngatan 15, Stockholm, 11147, Sweden,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同時須受瑞典金融監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監管,並於瑞典金融監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註冊登記。在比利時,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布魯塞爾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35 Boulevard du Régent, 1000, Brussels, Belgium,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布魯塞爾分行同時須受比利時國家銀行(NBB )及比利時金融服務及市場管理局(FSMA)監管,並已於比利時國家銀行行政註冊處登記註冊,註冊編號為0715.622.844。在希臘,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雅典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3 Haritos Street, Athens, 10675, Greece,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雅典分行分行同時須受希臘銀行監管,並已於希臘銀行行政註冊處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登記註冊,註冊編號為124。雅典商會註冊號為158683760001;增值稅註冊號為99676577。在法國,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巴黎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14, Place Vendôme 75001 Paris, France,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註冊編號為842 422 972,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巴黎分行亦受法國銀行業監察委員會(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及法國金融市場管理局 (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AMF)) 監管。在瑞士,本文件由J.P. Morgan (Suisse) S.A.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rue du Rhône, 35, 1204, Geneva, Switzerland,作為瑞士一家銀行及證券交易商,在瑞士由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授權並受其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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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分派,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證監會監管。在香港,若您提出要求,我們將會在不收取您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停止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作我們的營銷用途。在新加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銀行新加坡分行分派。摩根大通銀行新加坡分行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監管。交易及諮詢服務及全權委託投資管理服務由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向您提供(提供服務時會通知您)。銀行及託管服務由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向您提供(提供服務時會通知您) 。本文件的內容未經香港或新加坡或任何其他法律管轄區的任何監管機構審閱。建議您審慎對待本文件。假如您對本文件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必須尋求獨立的專業人士意見。對於構成《證券及期貨法》及《財務顧問法》項下產品廣告的材料而言,本營銷廣告未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審閱。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是依據美國法律特許成立的全國性銀行組織;作為一家法人實體,其股東責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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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亞,摩根大通銀行(ABN 43 074 112 011/AFS牌照號碼:238367)須受澳大利亞證券及投資委員會以及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監管。摩根大通銀行於澳大利亞提供的資料僅供「批發客戶」。就本段的目的而言,「批發客戶」的涵義須按照公司法第2001 (C)第761G條(《公司法》)賦予的定義。如您目前或日後任何時間不再為批發客戶,請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摩根大通證券是一家在美國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外國公司(海外公司)(ARBN 109293610)。根據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規定,在澳大利亞從事金融服務的金融服務供應商(如摩根大通證券)須持有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除非已獲得豁免。根據公司法2001 (C)(《公司法》),摩根大通證券已獲豁免就提供給您的金融服務持有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且根據美國法律須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金融業監管局及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監管,這些法律與澳大利亞的法律不同。摩根大通證券於澳大利亞提供的資料僅供「批發客戶」。本文件提供的資料不擬作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分派或傳送給澳大利亞任何其他類別人士。就本段目的而言,「批發客戶」的涵義須按照《公司法》第761G條賦予的定義。如您目前或日後任何時間不再為批發客戶,請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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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存款保障計劃   JPMorgan Chase Bank, N.A.是存款保障計劃的成員。本銀行接受的合資格存款受存保計劃保障,最高保障額為每名存款人HK$50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 is a member of the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Eligible deposits taken by this Bank are protected by the Scheme up to a limit of HK$500,000 per depos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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