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分行

最近的分行

經濟與市場 2021年9月27日

「哥們兒,我的貨呢?」

下載PDF

如要解決全球當前面臨的供應鏈亂局,增加全球疫苗接種和後天免疫、半導體產能擴張以及結束特殊的住房/勞動力支持這三個條件可謂缺一不可。我們預計未來幾個月將可滿足這三大條件,進而拉動2022年全球經濟增長反彈

集裝箱船運業清晰地反映了供應鏈當前的混亂狀況:誠如圖一所示,70多艘集裝箱船滯留在洛杉磯/長灘港口外等待卸貨。由於空載集裝箱船僅佔總船隊的3%,運輸成本持續飆升,製造業交貨時間延長,鐵路運輸量從夏季高峰期大幅下降,反映船遠延誤已經造成深遠影響。

停泊在洛杉磯和長灘港口的貨櫃船
運費
美國鐵路運輸
運費及貨運價格安排(PPI)
全球製造交付時間

為何瓶頸如此之多? 運輸成本差異導致供應鏈中斷

新冠疫情嚴重擾亂了供應鏈的方式有兩個:首先,疫情之下,在家工作一方面成為了西方國家的大勢所趨,連同家庭裝修支出的增長,導致對進口消費產品需求激增;另一方面,維持和運營這些供應鏈所需的工人數量不足。美國進口需求激增導致從中國運到歐美國家的運費大幅上漲(見上海前往洛杉磯和上海前往鹿特丹航線的運費圖)。然而,歐美至中國的運費沒有上漲如此之多,結果導致了一個奇怪而棘手的現象:在暴利的驅使下,集裝箱船東寧願「空船」返回中國,加快速度賺取中歐中美航線的高價運費,也不願意等待重新裝箱以賺取回程運費。這一現象在圖四已經充分說明,在從LA/LB出發的集裝箱船中,大批集裝箱船在中美航線運費飆升之後開始空載離港。這進一步加劇了供應鏈問題,因為本應從美國鐵路車皮以及倉庫中卸下和運出的美國商品(即穀物)不得不滯留在原地,佔據了美國進口商品的到貨空間。

美國商品支出激增
洛杉磯至上海之間的貨櫃運費
上海至鹿特丹貨櫃運費
洛杉磯/長灘空箱與滿載貨櫃出口

另一大瓶頸:半導體短缺

半導體是繼原油、成品油和汽車之後全球第四大交易商品。新冠疫情爆發前,有關需求已經非常強勁,5G、人工智慧、電動汽車(晶片含量是內燃機(ICE)汽車的3-5倍)和物聯網等行業的晶片用量極大。當前的晶片短缺問題,主要與汽車、計算機、顯示器、筆記型電腦、電視、冰箱和洗衣機中使用的舊款且較簡單的200毫米矽晶片有關。疫情期間,隨着人們將工作和相關項目轉移到家中,上述許多物品的需求猛增;這些產品需求激增,可以通過下面台灣電子元件出口增長圖加以說明。半導體短缺造成的連帶影響:美國汽車製造商庫存增加,經銷商庫存銳減,因為製造商正在等待他們所需的晶片。根據汽車諮詢公司Alix目前估計,今年半導體短缺問題將使美國汽車製造商損失2,100億美元,高於他們1月份原先估計的600億美元。事實上,福特正在向客戶提出可以加快交付速度,前提是客戶同意「降低功能內容」,這也意味着使用更少的半導體。

由於利潤微薄,建造新的200毫米晶片工廠的經濟動力有限;2022年只有少數幾個新廠計劃。即便如此,企業仍然投資數十億美元用於將現有工廠的產能擴大約20%,在這種情況下,到2022年第二季度,半導體供應瓶頸壓力應該會開始有所緩解。汽車製造商也在與2級供應商討論期限更長的合同,或許可以激勵他們增建200毫米新產能。誠如下圖所示,增加現有工廠的產能至少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半導體短缺問題將會拖延直到明年。

台灣電子元件出口
台灣電子元件出口
半導體晶圓廠產能利用率
半導體短缺解決方案
必需注意的是,隨着經濟增長勢頭放緩,全球供應鏈問題卻並未好轉,主要因為新增產量的下降速度與新增訂單的上升速度同樣急速。對於所有向我詢問與無人駕駛汽車的興起和失業卡車司機增多有關的政治和經濟問題的客戶,我一直告訴他們,其實他們搞錯了:過去幾年來美國一直面臨卡車司機短缺問題,預計情況將會變得更糟。換句話說,就在全球貿易激增之際,新冠疫情令美國供應鏈一些積弊已久的隱患變得進一步惡化。至於美國8月份通脹報告指出 CPI 低於預期,主要是與疫情有關的機票、住宿和租車下降所導致。隨着疫情逐漸消退後,這些類別就會出現反彈,而其他類別仍在大幅上漲。
全球製造業調查(PMI)
美國卡車司機短缺
全球貿易量
核心 CPI 元件

瓶頸問題的化解之道

首先,由於集裝箱貨運承載了全球90%以上的貿易貨物,因此世界需要更多的集裝箱。事實上,全球95%的集裝箱由隸屬於中國政府的中資企業生產,而且產量已經有所提高。目前,全球集裝箱船數量也在增加,但增速較慢;中國再次成為全球第一造船大國(按載重量計算,佔2019年造船市場的 37%,佔所有新船訂單的45%)並因此受益匪淺。這是中國繼續從新冠疫情中獲得不可預見的經濟收益的一個明顯例子;還有另一個例子,就是中國佔全球出口市場的份額,相對於亞洲出口競爭對手得以進一步上升。

中國貨櫃產量
全球在役貨櫃船
但是,除非其他供應鏈問題也得到解決,否則僅憑增加更多集裝箱和集裝箱船仍然無法解決西方目前存在的問題。這可能需要(a)結束特別的住房和收入支持措施,以及(b)遏制病毒在社區傳播,以便緩解市場對新冠疫情的擔憂。到目前為止,大多數分析表明,美國終止補貼的州與未終止補貼的州之間的就業增長差異輕微1。也就是說,根據有些預測,由於失業救濟金援助計劃即將期滿,年底前將需要新增130萬個工作崗位,加上學校重新開放,預計還要再新增300,000個工作崗位。大約三分之二持續申領人獲得了一定的疫情失業援助,這是此類救濟措施正在持續影響勞動力參與率的另一個跡象。
2021年9月至12月就業成長預測
持續申請失業救濟人數與職缺數之比(美國)

聯邦止贖禁令已於 7 月 31 日正式結束。然而,由於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 在6月份頒布了一項新規則,確立了在房屋止贖開始之前必須滿足的程序保障,我們預計新的止贖申請不會急劇增加(因為條件難以滿足,而且包括了一些條文規定相關物業必須被廢棄,或貸款追償機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未收到借款人消息)。新規則將於2021年12月到期,之後可能會恢復正常的止贖模式。自從禁令實施後,美國的房屋止贖率接近於零。根據第二張圖表顯示,美國抵押貸款銀行協會(MBA)和聯儲局對於拖欠的定義存在一定差異,美國抵押貸款銀行協會將所有延期付款定義為拖欠,而聯儲局卻持有不同意見。有關房主與承租人在待遇處理上的不同,請參見第9頁附錄的詳細討論。

關於住房問題還有一點需要注意:有關網貸平台LoanDepot的問題。那麼,在眾多資本不足的金融科技貸款人中(大多數企業的專門追償能力有限),有一家據稱在沒有就業和收入證明等所需文件的情況下發放了數千筆貸款,我一點兒都不感到驚訝2

美國房屋法拍
熱點:FL KY MS SC TN WV WY:醫院。 按年齡
住房和收入政策的正常化進程必須要早於勞動力供應的正常化。誠如下圖所示,鑑於當前的失業率水平,七國集團(G7) 製造業的工資正在以驚人的速度持續上漲,這是勞動力市場供需平衡發生轉變的另一個跡象。順便一提,我覺得有趣的是,一些主張繼續延長疫情救濟的人們同時也主張將國會批准的新增支出提升至最高水平(3.5 萬億美元),但卻沒有清楚解釋此舉措可能會對當前的勞動力短缺問題造成的影響,所有這些新工人應該從何處而來,以及所有這些支出對通脹和聯儲局政策會產生怎樣的影響。8月,半數小企業主表示他們的職位空缺仍然無法填補,這是美國有史以來的最高水平。
G7失業和收入
美國小企業難以填補職缺
人們對於新冠疫情的擔憂可能會在未來幾個月內逐步消散。誠如我們在8月份的網絡直播中解釋,預期今年秋季美國的疫情將會變得非常嚴峻。即便如此,考慮到德爾塔變種毒株的傳染率甚高,在疫苗接種和後天免疫的共同作用下,到11月疫情數據應該會大幅下降。雖然來自熱點疫區的最新感染率和住院數據驚人(全球報告的最高死亡率),但已經開始呈現向下走勢;死亡率也應該隨之下降。任何不相信新冠死亡率數據的人們,請參閱下面第六張圖表:相對於季節性趨勢,目前美國的全因死亡率再次激增。如果您能想到除新冠疫情之外的其他原因,請告訴我。在疫情之下,市場未來面臨的最大風險,是已經接種疫苗人群的免疫力持續下降;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我們將會得知美國將會如何應對這一風險。以色列的加強針似乎大大提高了抗體水平,而輝瑞疫苗對嚴重感染病患的療效也因而再次提升到90%以上。
已開發地區
熱點: AL AK FL GA KY LA MS TN WV WY
25 個死亡率最高的國家(美國除外)
以色列
美國每日疫苗接種
追蹤美國新冠超額死亡人數

由於拉丁美洲的拉姆達和伽馬變種毒株傳播已經接近尾聲,加上亞洲的德爾塔疫情開始減弱(儘管東歐的死亡率再次飆升),發展中國家的感染和死亡率也持續下降。許多亞洲國家目前執行的新冠疫情防控規定相比發達國家更為嚴格,說明政府對風險的重視程度更高,但其醫療保健系統的應對能力也較為脆弱。新興市場並不是大多數供應鏈問題的核心,至少從供應商的交貨時間來看如此。不過,像馬來西亞這些在半導體食物鏈中發揮着巨大作用的國家卻是個例外情況,因為該國是晶片測試和封裝的主要中心,是半導體食物鏈的最後一步,其勞動密集度也高於自動化晶圓製造。德爾塔疫情導致英飛淩、恩智浦和意法半導體在亞洲停產,進而導致其他地方的日產、豐田、福特和通用汽車的生產業務出現零部件短缺問題。此外,馬來西亞也是用於智慧手機和汽車的多層陶瓷電容器的主要生產國。

亞洲傳來一些好消息。誠如上文所述,感染和死亡率終於開始下降了。馬來西亞的疫苗接種率已達到70%;雖然印尼、泰國、菲律賓和越南仍然不到50%,但後天免疫現在似乎也開始發揮了作用。此外,到2022年,mRNA疫苗接種將在整個亞洲地區取得更大的進展,取代觀察功效較低的中國疫苗3。最後,由於預期未來的瓶頸問題將會有所緩解,資本正在回流。

新興市場新冠疫情趨勢
國家疫苗接種率
牛津封鎖嚴格指數
新興市場資本流入
美國、英國和歐元區製造業交貨時間PMI

附錄:房主與承租人以及美國的住房政策

  •  誠如第6頁所述,聯邦「止贖」禁令已經到期,但設置了保障規則,應該可以在明年年初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規則到期之前,將房屋止贖數量保持在較低水平。聯邦暫緩「驅逐令」是單獨政策,有些已經過期,而關於聯邦政府或政府資助實體(GSE)和聯邦住房管理局(FHA)的版本將會在9月底到期。驅逐規則適用於租房者和房主,而止贖規則僅適用於房主。在最高法院裁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下令禁止驅逐承租人屬於越權授權後,幾位民主黨參議員已經提出要通過立法來恢復聯邦暫緩驅逐令。
  • 各州可以與聯邦政府一同實施本州的止贖和暫緩驅逐令;銀行必須一體遵守。目前,紐約州、俄勒岡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止贖禁令仍然有效。
  • 雖然聯邦暫緩驅逐令禁止驅逐承租人和房主,但對拖欠付款的處理手法有所不同。例如,對在暫緩期結束時仍然欠付租金的承租人的待遇,與在《新冠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案》(CARES)寬限期間拖欠房貸還款的房主不同。申請了聯邦政府支持的抵押貸款(或由銀行自行決定將這種方法應用於所有借款人的銀行抵押貸款)的房主可以推遲房貸還款,並且不會被視為拖欠。在這些情況下,未還款的房主無須立即支付應計餘額,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餘額將在抵押貸款結束時增列為分期付款中最後一筆數目特大的還款。銀行通常將未付利息記為應計利息。最後,還有一些計劃可以為一些因為財困而無法恢復先前還款的借款人修改抵押貸款條款。
  • 然而,有關住房政策不得明確允許承租人延期付款;暫緩驅逐只是禁止房東因未付房租而驅逐他們。承租人仍然可能要按照房東決定的任何議定條款立即支付應計金額。此外,拖欠付款可能會影響承租人的信用評分,而在上述情況下,房主通常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 聯邦緊急租金援助計劃為租戶和房東提供了高達470億美元的資金,由各州和地方政府分配。這筆資金旨在幫助租戶支付租金、過期未付租金和水電費,以及幫助房東償還抵押貸款。但是,截至2021年7月為止,該計劃僅發放了50億美元。
  • 根據National Equity Atlas的估計,截至2021年8月中旬,15%的承租人(590萬個租戶家庭)拖欠租金。相比之下,2017年僅有大約7%的承租人無法支付租金。
  • 已經申請聯邦抵押貸款的房東,也有資格參與聯邦抵押貸款和止贖救濟計劃,該等計劃已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
  • 此外,一些州還制定了自己的租金減免計劃。例如,紐約的房東貸款計劃向失去租金收入的小房東提供貸款,加州的租金援助計劃則旨在幫助租戶和房東在驅逐和止贖禁令到期時支付租金和抵押貸款。
拖欠租金的租戶和未付款項的估計數
資料來源:Census Plulse Survey、BLS CES、Census HVS、Moody’s Analytics。基於Moody’s Analytics2021年2月基本經濟前景展望;假設不增加新的財政救濟;包括所有拖欠承租人,但並非僅限於收到疫情直接影響的承租人。

1《使用 8 月微觀數據估計失業保險福利到期對就業造成的影響》,Joseph Briggs,高盛,2021 年 9 月 16 日。

2 根據費城聯邦儲備銀行發佈的一篇論文,在大幅增加的金融科技貸款當中,高達70%完全是出於監管套利目的而形成,並不是由擁有卓越技術或較低成本的金融科技貸款人貸出。另一方面,影子銀行現在控制着市場中風險最高的部分(FHA)。便宜無好貨,好貨不便宜。參見《金融科技、監管套利以及影子銀行的興起》,Buchak 等人,NBER,2017 年。

3《被德爾塔疫情蹂躪,東南亞遠離中國疫苗》,華盛頓郵報,8月10日

經濟與市場 2025年10月22日

「幽浮魔點」:資本、中國、晶片、芝加哥與奇利瓦克

經濟與市場 2025年10月15日

病入膏肓:美國醫療保健股低估值與公共資助科研相關的爭論。

重要資訊

本文件僅供一般說明之用,可能告知您JPMorgan Chase & Co.(「摩根大通」)旗下的私人銀行業務提供的若干產品及服務。文中所述產品及服務,以及有關費用、收費及利率均可根據適用的賬戶協議而可能有變,並可視乎不同地域分布而有所不同。所有產品和服務不一定可在所有地區提供。如果您是殘障人士並需取得額外支持以查閱本文件,請聯繫您的摩根大通團隊或向我們發送電郵尋求協助(電郵地址: accessibility.support@jpmorgan.com )。請參閱所有重要資訊。

一般風險及考慮因素

本文件討論的觀點、策略或產品未必適合所有客戶,可能面臨投資風險。投資者可能損失本金,過往表現並非未來表現的可靠指標。資產配置/多元化不保證錄得盈利或免招損失。本文件所提供的資料不擬作為作出投資決定的唯一依據。投資者務須審慎考慮本文件討論的有關服務、產品、資產類別(例如股票、固定收益、另類投資或大宗商品等)或策略是否適合其個人需要,並須於作出投資決定前考慮與投資服務、產品或策略有關的目標、風險、費用及支出。請與您的摩根大通團隊聯絡以索取這些資料及其他更詳細資訊,當中包括您的目標/情況的討論。

非依賴性

本公司相信,本文件載列的資料均屬可靠;然而,摩根大通不會就本文件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就使用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引致的任何損失和損害(無論直接或間接)承擔任何責任。我們不會就本文件的任何計算、圖譜、表格、圖表或評論作出陳述或保證,本文件的計算、圖譜、表格、圖表或評論僅供說明/參考用途。本文件表達的觀點、意見、預測及投資策略,均為本公司按目前市場狀況作出的判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摩根大通概無責任於有關資料更改時更新本文件的資料。本文件表達的觀點、意見、預測及投資策略可能與摩根大通的其他領域、就其他目的或其他內容所表達的觀點不同。本文件不應視為研究報告看待。任何預測的表現和風險僅以引述的模擬例子為基礎,且實際表現及風險將取決於具體情況。前瞻性的陳述不應視為對未來事件的保證或預測。

本文件的所有內容不構成任何對您或對第三方的謹慎責任或與您或與第三方的諮詢關係。本文件的內容不構成摩根大通及/或其代表或僱員的要約、邀約、建議或諮詢(不論財務、會計、法律、稅務或其他方面),不論內容是否按照您的要求提供。摩根大通及其關聯公司與僱員不提供稅務、法律或會計意見。您應在作出任何財務交易前諮詢您的獨立稅務、法律或會計顧問。

關於您的投資及潛在利益衝突

在摩根大通銀行或其任何附屬機構(合稱「摩根大通」)管理客戶投資組合的活動中,每當其有實際或被認為的經濟或其他動機按有利於摩根大通的方式行事時,就可能產生利益衝突。例如,下列情況下可能發生利益衝突(如果您的賬戶允許該等活動):(1)摩根大通投資於摩根大通銀行或摩根大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附屬機構發行或管理的共同基金、結構性產品、單獨管理賬戶或對沖基金等投資產品時;(2)摩根大通旗下實體從摩根大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或摩根大通結算公司等附屬機構獲取交易執行、交易結算等服務時;(3)摩根大通由於為客戶賬戶購買投資產品而收取付款時;或者(4)摩根大通針對就客戶投資組合買入的投資產品所提供的服務(服務包括股東服務、記錄或託管等等)收取付款時。摩根大通與其他客戶的關係或當摩根大通為其自身行事時,也有可能引起其他衝突。

投資策略是從摩根大通及業內第三方資產管理人處挑選的,它們必須經過我們的管理人研究團隊的審批流程。為了實現投資組合的投資目標,我們的投資組合建構團隊從這些策略中挑選那些我們認為最適合我們的資產配置目標和前瞻性觀點的策略。

一般來說,我們優先選擇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以現金和優質固定收益等策略為例,在遵守適用法律及受制於賬戶具體考慮事項的前提下,我們預計由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佔比較高(事實上可高達百分之百)。

雖然我們的內部管理策略通常高度符合我們的前瞻性觀點,以及我們對同一機構的投資流程、風險和合規理念的熟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當內部管理的策略被納入組合時,摩根大通集團收到的整體費用會更高。因此,對於若干投資組合我們提供不包括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的選擇(除現金及流動性產品外) 。

Six Circles基金是一隻由摩根大通管理並於美國註冊成立的共同基金,由第三方擔任分層顧問。儘管被視為內部管理策略,但摩根大通不保留基金管理費或其他基金服務費。

法律實體、品牌及監管資訊

美國,銀行存款賬戶及相關服務(例如支票、儲蓄及銀行貸款)乃由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摩根大通銀行是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成員。

在美國,投資產品(可能包括銀行管理賬戶及託管)乃由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關聯公司(合稱「摩根大通銀行」)作為其一部分信託及委託服務而提供。其他投資產品及服務(例如證券經紀及諮詢賬戶)乃由摩根大通證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摩根大通證券」)提供。摩根大通證券是金融業監管局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的成員。保險產品是透過Chase Insurance Agency, Inc(「CIA」)支付。CIA乃一家持牌保險機構,以Chase Insurance Agency Services, Inc.的名稱在佛羅里達州經營業務。摩根大通銀行、摩根大通證券及CIA均為受JPMorgan Chase & Co.共同控制的關聯公司。產品不一定於美國所有州份提供。

在德國,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J.P. Morgan SE)發行,其註冊辦事處位於Taunustor 1 (TaunusTurm), 60310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am Main,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簡稱為「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在盧森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盧森堡分行發行,其註冊辦事處位於European Bank and Business Centre, 6 route de Treves, L-2633, Senningerberg, Luxembourg,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盧森堡分行同時須受盧森堡金融監管委員會(CSSF)監管,註冊編號為R.C.S Luxembourg B255938。在英國,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倫敦分行發行,其註冊辦事處位於25 Bank Street,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5JP,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倫敦分行同時須受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以及英國審慎監管局監管。在西班牙,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Sucursal en España(馬德里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Paseo de la Castellana, 31, 28046 Madrid, Spain,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馬德里分行同時須受西班牙國家證券市場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de Valores,簡稱「CNMV」)監管,並已於西班牙銀行行政註冊處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登記註冊,註冊編號為1567。在意大利,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米蘭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Via Cordusio, n.3, Milan 20123, Italy,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米蘭分行同時須受意大利央行及意大利全國公司和證券交易所監管委員會(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簡稱為「CONSOB」)監管,並已於意大利銀行行政註冊處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登記註冊,註冊編號為8076,其米蘭商會註冊編號為REA MI 2536325。在荷蘭,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World Trade Centre, Tower B, Strawinskylaan 1135, 1077 X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同時須受荷蘭銀行(DNB)和荷蘭金融市場監管局(AFM)監管,並於荷蘭商會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註冊登記,其註冊編號為72610220。在丹麥,本文件是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國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聯屬公司)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Kalvebod Brygge 39-41, 1560 København V, Denmark,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國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聯屬公司)同時須受丹麥金融監管局(Finanstilsynet)監管,並於丹麥金融監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註冊登記,編號為29010。在瑞典,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斯德哥爾摩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Hamngatan 15, Stockholm, 11147, Sweden,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同時須受瑞典金融監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監管,並於瑞典金融監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註冊登記。在比利時,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布魯塞爾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35 Boulevard du Régent, 1000, Brussels, Belgium,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布魯塞爾分行同時須受比利時國家銀行(NBB )及比利時金融服務及市場管理局(FSMA)監管,並已於比利時國家銀行行政註冊處登記註冊,註冊編號為0715.622.844。在希臘,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雅典分行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3 Haritos Street, Athens, 10675, Greece,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雅典分行分行同時須受希臘銀行監管,並已於希臘銀行行政註冊處以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分行的名義登記註冊,註冊編號為124。雅典商會註冊號為158683760001;增值稅註冊號為99676577。在法國,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巴黎分行分派,其註册辦事處位於14, Place Vendôme 75001 Paris, France,已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授權,並由 BaFin、德國中央銀行和歐洲中央銀行共同監管,註冊編號為842 422 972,摩根大通有限責任公司巴黎分行亦受法國銀行業監察委員會(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及法國金融市場管理局 (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AMF)) 監管。在瑞士,本文件由J.P. Morgan (Suisse) S.A. 分派,其註冊辦事處位於rue du Rhône, 35, 1204, Geneva, Switzerland,作為瑞士一家銀行及證券交易商,在瑞士由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授權並受其監管。

就金融工具市場指令 (MIFID II) 和瑞士金融服務法 (FINSA) 而言,本通訊屬廣告性質。除非基於任何適用法律文件中包含的信息,這些文件目前或應在相關司法管轄權區內提供(按照要求),否則投資者不應認購或購買本廣告中提及的任何金融工具。

香港,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分派,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證監會監管。在香港,若您提出要求,我們將會在不收取您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停止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作我們的營銷用途。在新加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銀行新加坡分行分派。摩根大通銀行新加坡分行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監管。交易及諮詢服務及全權委託投資管理服務由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向您提供(提供服務時會通知您)。銀行及託管服務由摩根大通銀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向您提供(提供服務時會通知您) 。本文件的內容未經香港或新加坡或任何其他法律管轄區的任何監管機構審閱。建議您審慎對待本文件。假如您對本文件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必須尋求獨立的專業人士意見。對於構成《證券及期貨法》及《財務顧問法》項下產品廣告的材料而言,本營銷廣告未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審閱。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是依據美國法律特許成立的全國性銀行組織;作為一家法人實體,其股東責任有限。

關於拉美國家,本文件的分派可能會在特定法律管轄區受到限制。我們可能會向您提供和/或銷售未按照您祖國的證券或其他金融監管法律登記註冊、並非公開發行的證券或其他金融工具。該等證券或工具僅在私下向您提供和/或銷售。我們就該等證券或工具與您進行的任何溝通,包括但不限於交付發售說明書、投資條款協議或其他發行文件,在任何法律管轄區內對之發出銷售或購買任何證券或工具要約或邀約為非法的情況下,我們無意在該等法律管轄區內發出該等要約或邀約。此外,您其後對該等證券或工具的轉讓可能會受到特定監管法例和/或契約限制,且您需全權自行負責確定和遵守該等限制。就本文件提及的任何基金而言,基金的有價證券若未依照相關法律管轄區的法律進行註冊登記,則基金不得在任何拉美國家公開發行。

應收件人要求及為收件人之便,本文件收件人可能已同時獲提供其他語言版本。儘管我們提供其他語言文件,但收件人已再確認有足夠能力閱讀及理解英文,且其他語言文件的使用乃出於收件人的要求以作參考之用。 若英文版本及翻譯版本有任何歧義,包括但不限於釋義、含意或詮釋、概以英文版本爲準。

「摩根大通」是指摩根大通及其全球附屬公司和聯屬公司。「摩根大通私人銀行」是摩根大通從事私人銀行業務的品牌名稱。本文件僅供您個人使用,未經摩根大通的允許不得分發給任何其他人士,且任何其他人士均不得使用,分派或複製本文件的內容供作非個人用途。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欲收取這些通訊或任何其他營銷資料,請與您的摩根大通團隊聯絡。

© 2025年。摩根大通。版權所有。

在澳大利亞,摩根大通銀行(ABN 43 074 112 011/AFS牌照號碼:238367)須受澳大利亞證券及投資委員會以及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監管。摩根大通銀行於澳大利亞提供的資料僅供「批發客戶」。就本段的目的而言,「批發客戶」的涵義須按照公司法第2001 (C)第761G條(《公司法》)賦予的定義。如您目前或日後任何時間不再為批發客戶,請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摩根大通證券是一家在美國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外國公司(海外公司)(ARBN 109293610)。根據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規定,在澳大利亞從事金融服務的金融服務供應商(如摩根大通證券)須持有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除非已獲得豁免。根據公司法2001 (C)(《公司法》),摩根大通證券已獲豁免就提供給您的金融服務持有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且根據美國法律須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金融業監管局及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監管,這些法律與澳大利亞的法律不同。摩根大通證券於澳大利亞提供的資料僅供「批發客戶」。本文件提供的資料不擬作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分派或傳送給澳大利亞任何其他類別人士。就本段目的而言,「批發客戶」的涵義須按照《公司法》第761G條賦予的定義。如您目前或日後任何時間不再為批發客戶,請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本文件未特別針對澳大利亞投資者而編製。文中:

  • 包含的金額可能不是以澳元為計價單位;
  • 可能包含未按照澳大利亞法律或慣例編寫的金融信息;
  • 可能沒有闡釋與外幣計價投資相關的風險;以及
  • 沒有處理澳大利亞的稅務問題。

© 2025 年。摩根大通。版權所有。

請瀏覽 FINRA BrokerCheck網站以了解更多我們的公司及投資專才。

 

投資產品(可能包括銀行管理賬戶及託管)乃由 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關聯公司(合稱「JPMCB」 )作為其一部分信託及委託服務而提供。其他投資產品及服務(例如證券經紀及諮詢賬戶)乃由 摩根大通證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JPMS」)提供。摩根大通證券是金融業監管局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的成員。JPMCB及JPMS均為受摩根大通共同控制的關聯公司。產品不一定於美國所有州份提供。請與本網站內容一併閱覽法律免責聲明

 

當閱覽這些頁面時,請與(摩根私人銀行地區聯屬機構和其他重要資訊)的法律免責聲明和相關存款保障計劃的內容一併閱讀。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存款保障計劃   JPMorgan Chase Bank, N.A.是存款保障計劃的成員。本銀行接受的合資格存款受存保計劃保障,最高保障額為每名存款人HK$50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 is a member of the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Eligible deposits taken by this Bank are protected by the Scheme up to a limit of HK$500,000 per depositor.
投資產品: • 不受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保障 • 並非摩根大通或其任何關聯公司的存款或其他債務,亦不受摩根大通或其任何關聯公司的保障 • 面臨投資風險,包括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
銀行存款產品(例如支票、儲蓄及銀行貸款)及相關服務乃由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 摩根大通銀行是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成員。並非借貸承諾。授信額度均須經信貸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