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和遗产

幸福家族:缔造传世基业

全球即将迎来“大规模财富传承”,这是一场历史性的资本流动,数万亿美元将从婴儿潮一代传递给他们的继承者。但这不仅仅是一场财务事件,更是家族塑造自身传承理念、产生持久影响力的契机。

列夫·托尔斯泰曾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句经久不衰的名言道尽了成功所需的微妙平衡,它提醒我们:财富传承的过程就如同每个家庭一样独特;非常之个性化,并由每个家庭特有的相处模式、价值观与愿景所塑造。

然而,巨大的机遇伴随着重大的责任,相关统计数据的确发人深省:一项被广泛援引的美国研究提醒我们,高达七成家族的财富会在传到第三代时消耗殆尽。1为何会这样?因为成功的财富传承不仅在于资产的交接,更在于愿景的传承,以及需采取策略性的方式。

除此之外,家族还必须应对不断演变的政治格局,政策与法规的变动可能会影响财富传承的过程与结果。保持信息畅通和灵活应变能力至关重要,因为这类动态发展可能会影响传承规划的各个方面。

家族财富的新时代

如今的继承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多元化、更具活力,其中不乏越来越多的优秀女性跻身领导岗位。他们在带来新颖视角与抱负的同时,也面临着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开拓自身道路的挑战。继承者们常常在坚守传统与追求创新之间左右为难。关键不在于二者择一,而在于通过深思熟虑的规划与坦诚沟通实现二者的融合。

战略性传承规划的力量

谈论财富继承问题可能较为敏感,尤其是在家族动态复杂或成员分散于全球各地的情况下。然而,积极管理的策略必不可少——这不仅关乎财务安全,更有助于维护家族和睦。财富继承可能会重塑家族关系,因为兄弟姐妹及其他亲属会更多参与商业决策或财富管理。若缺乏清晰沟通,即便有变革的必要,也可能导致紧张氛围,或形成要求固守现状的压力。

除家族动态外,税务考量在财富传承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遗产继承税和赠予税法规会对资产传递给下一代的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主动规划并寻求专业建议,对于应对这类复杂情况、为家族争取最佳效益至关重要。

为应对这类挑战,家族应:

  • 认可不同的观点:创始人和继承者往往有着不同的出发点与期望。认可这些差异有助于弥合代际鸿沟,培育相互尊重的氛围。
  • 重塑成功定义:真正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守护财富,还在于缔造有价值的目标驱动型传承理念,彰显家族不断发展的价值观。
  • 减少阻碍:无论是通过外部顾问介入或家族论坛等方式,结构化的讨论都能让对话保持专业性与协作性。

传承并非一成不变的遗产,它更关乎一种鲜活且不断发展的愿景。通过共同努力,家族可以将经验智慧与新思想的能量结合起来,确保这份传承历经数代依然长盛不衰。

创造影响力:慈善事业和目标

财富传承亦是带来改变的契机。慈善事业为家族提供了既能彰显自身价值观,也能培养领导技能、凝聚年轻一代力量的有效途径。让子女尽早参与慈善决策,家族可为日后的财富管理与共同目标奠定基础。

  • 反思核心价值观:了解对您的家族真正重要的事项,有助于解锁新的影响力与创新机遇。
  • 尽早协作:以价值观为导向的开放式沟通可建立信任,助力下一代胜任领导职责。

借助专家指导,实现平稳过渡

摩根大通私人银行深知,每个家族的财富传承之路皆独一无二。凭借200多年的经验积淀,我们助力家族应对财富传承错综复杂的情况,提供量身定制的建议和丰富的全球资源。我们的服务策略基于四大关键支柱:

  • 咨询服务:全面且个性化的指导,赋予下一代财务信心和商业智慧。
  • 投资策略:量身定制的投资策略,确保继承者所继承的不仅是资产本身,还有实现资产增值与永续发展的知识。
  • 影响力:以目标为导向的规划,能让家族价值观与有意义的目标相结合,涵盖可持续投资与慈善事业等领域。
  • 安全保障:在数字化日益深入的环境中,健全的保障措施可为您家族的声誉与资源保驾护航。

正如我们一位睿智的客户所言:“财富继承能够成为一种福祉。关键在于做好身心两方面的准备。结交能人志士,倚重各领域的专家。切勿事事亲力亲为。”

把握机遇:家族的未来始于当下

“大规模财富传承”不仅是一个财务里程碑,更是定义家族未来的契机。凭借适当的准备、指导与明确的目标,便能让家族传承经久不衰,为子孙后代带来富足且充实的生活。

摩根大通私人银行将助力您将这一契机转化为长久的传承。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创一个尊重您的家族历史、赋能家族蓬勃发展的未来。

 

1 Roy Williams/Vic Preisser (2010):培养继承者:家族财富与价值观成功传承的五大步骤。

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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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风险及考虑因素

本文件讨论的观点、策略或产品未必适合所有客户,可能面临投资风险。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过往表现并非未来表现的可靠指标。资产配置/多元化不保证录得盈利或免招损失。本文件所提供的资料不拟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唯一依据。投资者务须审慎考虑本文件讨论的有关服务、产品、资产类别(例如股票、固定收益、另类投资或大宗商品等)或策略是否适合其个人需要,并须于作出投资决定前考虑与投资服务、产品或策略有关的目标、风险、费用及支出。请与您的摩根大通团队联络以索取这些资料及其他更详细信息,当中包括您的目标/情况的讨论。

非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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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的所有内容不构成任何对您或对第三方的谨慎责任或与您或与第三方的咨询关系。本文件的内容不构成摩根大通及/或其代表或雇员的要约、邀约、建议或咨询(不论财务、会计、法律、税务或其他方面),不论内容是否按照您的要求提供。摩根大通及其关联公司与雇员不提供税务、法律或会计意见。您应在作出任何财务交易前咨询您的独立税务、法律或会计顾问。

关于您的投资及潜在利益冲突

在摩根大通银行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合称「摩根大通」)管理客户投资组合的活动中,每当其有实际或被认为的经济或其他动机按有利于摩根大通的方式行事时,就可能产生利益冲突。例如,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如果您的账户允许该等活动):(1)摩根大通投资于摩根大通银行或摩根大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附属机构发行或管理的共同基金、结构性产品、单独管理账户或对冲基金等投资产品时;(2)摩根大通旗下实体从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摩根大通结算公司等附属机构获取交易执行、交易结算等服务时;(3)摩根大通由于为客户账户购买投资产品而收取付款时;或者(4)摩根大通针对就客户投资组合买入的投资产品所提供的服务(服务包括股东服务、记录或托管等等)收取付款时。摩根大通与其他客户的关系或当摩根大通为其自身行事时,也有可能引起其他冲突。

投资策略是从摩根大通及业内第三方资产管理人处挑选的,它们必须经过我们的管理人研究团队的审批流程。为了实现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我们的投资组合建构团队从这些策略中挑选那些我们认为最适合我们的资产配置目标和前瞻性观点的策略。

一般来说,我们优先选择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以现金和优质固定收益等策略为例,在遵守适用法律及受制于账户具体考虑事项的前提下,我们预计由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占比较高(事实上可高达百分之百)。

虽然我们的内部管理策略通常高度符合我们的前瞻性观点,以及我们对同一机构的投资流程、风险和合规理念的熟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内部管理的策略被纳入组合时,摩根大通集团收到的整体费用会更高。因此,对于若干投资组合我们提供不包括摩根大通管理的策略的选择(除现金及流动性产品外)。

Six Circles基金是一只由摩根大通管理并于美国注册成立的共同基金,由第三方担任分层顾问。尽管被视为内部管理策略,但摩根大通不保留基金管理费或其他基金服务费。

法律实体、品牌及监管信息

美国,银行存款账户及相关服务(例如支票、储蓄及银行贷款)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提供。摩根大通银行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

在美国,投资产品(可能包括银行管理账户及托管)乃由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及其关联公司(合称「摩根大通银行」)作为其一部分信托及委托服务而提供。其他投资产品及服务(例如证券经纪及咨询账户)乃由摩根大通证券(J.P. Morgan Securities LLC)(「摩根大通证券」)提供。摩根大通证券是金融业监管局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的成员。保险产品是透过Chase Insurance Agency, Inc(「CIA」)支付。CIA乃一家持牌保险机构,以Chase Insurance Agency Services, Inc.的名称在佛罗里达州经营业务。摩根大通银行、摩根大通证券及CIA均为受JPMorgan Chase & Co.共同控制的关联公司。产品不一定于美国所有州份提供。

在德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J.P. Morgan SE)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Taunustor 1 (TaunusTurm), 60310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am Mai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 fü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简称为「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Deutsche Bundesbank)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在卢森堡,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卢森堡分行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European Bank and Business Centre, 6 route de Treves, L-2633, Senningerberg, Luxembourg,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卢森堡分行同时须受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监管,注册编号为R.C.S Luxembourg B255938。在英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伦敦分行发行,其注册办事处位于25 Bank Street,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5JP,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伦敦分行同时须受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以及英国审慎监管局监管。在西班牙,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Sucursal en España(马德里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Paseo de la Castellana, 31, 28046 Madrid, Spai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马德里分行同时须受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omisión Nacional de Valores,简称「CNMV」)监管,并已于西班牙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1567。在意大利,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米兰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Via Cordusio, n.3, Milan 20123, Italy,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米兰分行同时须受意大利央行及意大利全国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简称为「CONSOB」)监管,并已于意大利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8076,其米兰商会注册编号为REA MI 2536325。在荷兰,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World Trade Centre, Tower B, Strawinskylaan 1135, 1077 X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同时须受荷兰银行(DNB)和荷兰金融市场监管局(AFM)监管,并于荷兰商会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其注册编号为72610220。在丹麦,本文件是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国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属公司)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Kalvebod Brygge 39-41, 1560 København V, Denmark,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即德国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属公司)同时须受丹麦金融监管局(Finanstilsynet)监管,并于丹麦金融监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编号为29010。在瑞典,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斯德哥尔摩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Hamngatan 15, Stockholm, 11147, Sweden,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哥本哈根分行同时须受瑞典金融监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监管,并于瑞典金融监管局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注册登记。在比利时,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布鲁塞尔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35 Boulevard du Régent, 1000, Brussels, Belgium,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布鲁塞尔分行同时须受比利时国家银行(NBB )及比利时金融服务及市场管理局(FSMA)监管,并已于比利时国家银行行政注册处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0715.622.844。在希腊,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雅典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3 Haritos Street, Athens, 10675, Greece,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雅典分行分行同时须受希腊银行监管,并已于希腊银行行政注册处以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分行的名义登记注册,注册编号为124。雅典商会注册号为158683760001;增值税注册号为99676577。在法国,本文件由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巴黎分行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14, Place Vendôme 75001 Paris, France,已获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BaFin)授权,并由 BaFin、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共同监管,注册编号为842 422 972,摩根大通有限责任公司巴黎分行亦受法国银行业监察委员会(Autorité de Contrôle Prudentiel et de Résolution (ACPR))及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 (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AMF)) 监管。在瑞士,本文件由J.P. Morgan (Suisse) S.A.分派,其注册办事处位于rue du Rhône, 35, 1204, Geneva, Switzerland,作为瑞士一家银行及证券交易商,在瑞士由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授权并受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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